光敏感「藥」注意 恐導致皮膚病變

光敏感「藥」注意 恐導致皮膚病變

2018/9/14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臺灣屬於亞熱帶氣候,即使入秋白天氣溫仍高達35-36度,炙熱陽光下在戶外活動皮膚可能變黑或曬傷。除了引起光敏感反應的食物,如柑橘、葡萄柚,胡蘿蔔、芹菜類等,藥害救濟基金會提醒,服用某些藥物也可能會讓平常對陽光不那麼敏感的肌膚,突然變得很容易曬傷,或出現發紅、腫痛,甚至引發皮膚炎等症狀。

藥物光敏感反應 可能出現水泡、脫皮等嚴重曬傷

高雄慈惠醫院藥劑科藥師洪俊彬表示,藥物光敏感反應依特徵分為光毒性與光過敏性。光敏感藥物讓皮膚對光更為敏感,經吸收紫外線後引起光毒性,造成皮膚損傷,光毒性反應發生率較高,引起光敏感所需劑量較大,日曬後約數分鐘至數小時就可能作用,主要發生在日曬部位,出現似嚴重曬傷如水泡、脫皮等症狀。

光過敏性以皮膚炎為主,與個人免疫反應有關,如有免疫疾病的特異體質患者,就容易出現光過敏反應,光過敏性反應發生率較低,引起光敏感所需劑量較小,日曬後約24-72小時就可能作用,除了引發像曬傷的症狀,還可能蔓延到其他未曝曬部位,嚴重可能出現類似史蒂芬強森症候群(皮膚廣泛性脫落、壞死、黏膜糜爛等)。

防曬、補水做足 避免光敏感反應

藥害救濟基金會根據醫學文獻,彙整較常引起光敏感反應的藥物,包括:fluoroquinolones類抗生素、tetracyclines類抗生素、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NSAIDs、利尿劑、口服A酸劑、sulfonylurea類降血糖劑、statins類降膽固醇藥、抗黴菌藥物等。預防藥物引起的光敏感反應,洪俊彬藥師提供下列建議:

1) 做好防曬措施/

服用易引起光敏感藥物時,外出應做好防曬措施,特別是上午10時至下午4點間在戶外活動,可穿著長袖衣物、戴帽子、陽傘等遮蔽物,也可塗抹防曬品,減少紫外線吸收。

2) 補充足夠水分/

以體重70公斤為例,每天約須補充2000-2500cc的水,以每次300-500cc分次攝取為宜。

藥害救濟基金會提醒,若曾有光敏感反應病史,應主動告知醫師,以便調整藥品品項、劑量。若正在服用上述抗生素、消炎止痛、降血糖、降膽固醇等藥物時,需特別做好防曬措施,並考慮盡量於夜間服用,並注意是否發生光敏感反應。若發現皮膚出現前述反應,應立即回診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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