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澱粉產品 六月需有安全證明才可販售

販賣澱粉產品 六月需有安全證明才可販售

2013/5/29(2022/3/15 18:18更新)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承璋/綜合報導)毒澱粉越演越烈,甚至還遭國外媒體報導,使得台灣引以為傲的軟實力夜市小吃,頓時蒙上一層陰影。對此,衛生署將持續進行稽查,並規定六月起,只要店家販售肉圓、粉圓、黑輪等八種食品,必須張貼安全證明,出示使用粉類的供應商檢驗安全報告或切結書,如經抽檢遭驗出順丁烯二酸將祭出重罰!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區管中心主任潘志寬表示,未來業者必須張貼供應商的檢驗證明、切結書,證明書或切結書就如同「自白書」,證明使用的產品安全。若業者無法提供證明,產品就必須先下架、送驗,等抽驗合格才能重新上架。
 
而各地衛生局也將分批稽查,首波先針對大賣場、通路、超商,而傳統市場、小吃店等也會陸續展開稽查。只要可能使用到順丁烯二酸產品業者,這幾天要趕緊向產品上游供應商取得檢驗證明等文件、並張貼在店家的明顯處,供民眾辨識選擇。因此未來不論是大型量飯店或小吃店、攤商等業者,不能再推託「我不知道源頭是誰?我不知道原料含有順丁烯二酸」,如有推託,衛生署也一律做出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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