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後石膏固定的正確處理

骨折後石膏固定的正確處理

2006/1/1

一、將患肢吊高或墊高,有助於血液循環,減少腫脹及疼痛。

二、露於石膏外之手指或腳趾應經常活動,以幫助血液循環減少腫脹,並可減少關節強直及肌肉萎縮,而保持患部功能完整。

三、不可用打石膏的腳走路,除非醫師許可。

四、石膏應保持乾淨,避免潮濕。

五、石膏內的皮膚發癢,不可試著插入任何東西到石膏裏面抓癢,怕抓傷皮膚造成感染的危險性。

 六、不可去除石膏內棉卷或擅自去除石膏。

七、如患肢有下列情況,應立即返回本院之急診室診治:

(1) 石膏固定的遠端指(趾)頭有極度腫脹、疼痛、蒼白、發紫或感覺持頓、麻木。

(2)石膏下皮膚起紅疹。

(3)石膏斷裂或粉碎。

(4)石膏變鬆或太緊。

(5)有任何臭味或滲出液從石膏溢出。

(6) 意識改變、呼吸困難或其他不適症狀時。

八、按醫囑定期返院門診複查。

(由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骨科 北醫骨科醫師群 提供)

記者及編輯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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