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肉品不合格 小心便宜沒好貨

2.1%肉品不合格 小心便宜沒好貨

2012/6/24(2022/3/15 19:29更新)

(優活健康網記者杜宇喬/綜合報導)在瘦肉精風波之後,民眾開始注意品安全問題,為解決民眾對於食用肉品的疑慮,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執行101年上半年肉品專案抽驗計畫,按月前往各傳統市場、超市、賣場、餐廳、畜產公司等販售場所執行抽驗,共計抽驗肉品47件,檢驗結果1件肉品檢出磺胺劑超出限量標準,不符規定,不合格率為2.1%,抽檢不合格的商品,將開罰新臺幣6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表示,此次抽驗不合格之肉品,係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1項第5款:「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之規定,可依同法第31條第1款處責任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磺胺藥是一種廣效性制菌劑,過量會影響腎功能、胃腸不適等,衛生局提醒飼養禽、畜肉品業者應確實遵守動物用藥相關規定,除了必須考慮動物對象、年齡、劑量等之外,還必須遵守停藥期,如此才能確保禽、畜肉品安全衛生。

本次抽驗的47件肉品,包含20件雞肉、6件豬肉、7件羊肉、4件鴨肉、7件牛肉、3件鵝肉等,檢驗項目為35種多重動物用藥(包含磺胺劑、抑菌劑、抗生素等),檢驗結果1件「豬肉」檢出磺胺劑類-磺胺二甲嘧啶(殘留容許量:0.1ppm),不符規定。本局除已立即要求販售業者下架不得販售外,並移請來源所轄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處辦。同時呼籲消費大眾在選購時,不要貪小便宜,勿買來源不明產品,並儘量選購優良產品如CAS或經屠宰衛生檢查合格者,以確保飲食的安全與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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