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醫院急診防暴措施 維護就醫安全

強化醫院急診防暴措施 維護就醫安全

2011/7/27(2022/3/15 18:33更新)

針對之前新北市發生急診室暴力事件,不僅影響其他病患就醫權益,更危害院內醫護人員的生命安全,新北市衛生局刻正積極調查,若該病患涉嫌違反醫療法規,則依法處辦決不寬貸。

近來社會風氣丕變,拯救民眾性命的急診醫療空間曾幾何時也被暴力陰影侵襲,依醫療法第24條第2項、第3項規定「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滋擾醫療機構秩序或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違反前項規定者,警察機關應協助排除或制止之。」,違反第24條第2項者依醫療法第106條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其觸犯刑法者,應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行政院衛生署為強化醫院急診室之防暴安全,於今年5月13日函請各縣市衛生局加強輔導轄內醫院之急診室,務必完成門禁管制、派駐有24小時值勤保全人員、設置警民連線、配合張貼反暴力海報及將診療區與候診區作明顯區隔等措施,以保障就醫安全。臺北市衛生局已於5月份起輔導臺北市設有急診室之18家急救責任醫院,除急診室之診療區、候診區空間區隔於半年內完成外,其餘措施應於3個月內完成,並於今年度醫院督導考核(7~9月)實地查核執行情形,針對應變機制予以輔導。

臺北市衛生局再次呼籲醫院加強自我防衛及夜間巡邏、並加強輔導醫院於急診入口嚴格遵守門禁管制、利用監視器密切注意有偷竊、酒醉、藥癮滋事傾向之患者就醫情形,發現有異常狀況時立即啟動警民連線,以確實防堵暴力事件之發生。

此外,衛生局亦提醒民眾就醫時有任何疑問或發生醫療爭議時,可向衛生局品質管理股申訴(申訴電話:2728-7080),申請醫療爭議調處,或循司法救濟保障權益,切勿一時衝動以身試法使用暴力威脅或滋擾醫療機構及醫護人員,不僅無法解決問題,更導致醫病關係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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