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貨

假藥爆不完 三高用藥停看聽

假藥爆不完 三高用藥停看聽#退貨

(優活健康網記者徐平/綜合報導)假藥風波頻傳,除了降血脂用藥「冠脂妥」爆出假藥,現在更傳出「力清之」、「維妥力」、及降血糖常見藥物「佳糖維」等3款國內暢銷藥物,也有可能有假藥流入市面!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如持有冠脂妥®(Crestor 10mg)膜衣錠(批號為MV503)產品請停止使用,持原藥袋及健保卡回原醫療院所或藥局諮詢退換貨。目前假藥都屬三高慢性病用藥花蓮慈濟醫院藥劑部主任劉采艷表示,目前傳出可能有假藥混雜的藥物,都屬於三高慢性病用藥,請民眾首先不要自行停藥,可以就近諮詢專科醫師或者熟識的藥師,避免病情受到影響。慢性病用藥量大,患者幾乎是每天都要服藥,可能因此讓不法人士覺得有利可圖。劉采艷主任強調,按照醫師囑咐並且規律用藥,對治療慢性病來說十分重要,出現假藥恐慌,對民眾來說醫定會造成混亂,但是醫師囑咐每天都要吃的藥物有其重要性,不要因為擔心就自行停藥,除了平常就應該拒絕使用來路不明的藥物,還可以向原取藥醫院或藥局確認。保持警覺 不必過度恐慌新北市衛生局提醒民眾,對藥品有疑慮或有任何用藥上的疑問都可以詢問新北市社區藥局的藥師。利用好藥局APP也可輕鬆得知附近有哪些藥局可提供藥物諮詢等服務,並有營業時間及相關聯絡資訊供查詢使用。把握自身用藥安全,遇有疑問時可找專業藥師詢問,需要保持警覺卻不必過度恐慌。

網購退貨運費消費者付 違法!

網購退貨運費消費者付 違法!#退貨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承璋/採訪報導)拜網路科技所賜,智慧型手機的問世,使網路脫離笨重的桌上型電腦,成了人們日常生活中不能沒有的「生活必需品」,而因網路的越趨便利,進而使台灣的網購市場蓬勃發展,電子商務交易金額宛如火箭噴射直衝天際,奔速成長,根據統計,我國網購市場交易量在2010年僅僅只有3580億元,到了2012年,才短短兩年間,倍數成長至6605億元,速度令人咋舌,但在這輝煌的成績背後,卻處處充滿著網路交易的糾紛與陷阱。九成業者沒提供詳細營業資訊根據消基會對各大知名網購商店的抽查,發現近九成的網購業者所提供的資訊不清,三成未提供七天猶豫期,換句話說,若消費者因網購而碰上糾紛,很可能無門投訴,買到的商品不甚喜歡,消費者也將無法做退貨的動作。退貨運費要消費者付 違法相信民眾都有網路購物的經驗,但喜愛網購的民眾,若碰到實體物品與網路照片相差巨大,則會有退貨的衝動,而值得注意的是,根據消基會的調查,知名網購業者共十五家,發現僅四成提供七天產品鑑賞期,消費者不能無故退費,若要退還商品,消費者也須自行吸收運費,另外,商家所提供的營業者資訊,共十二家曖昧不明,甚至沒有完全沒有提供任何資訊,如有交易糾紛,消費者恐投訴無門。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指出,網購業者未提供營業資訊、無七天鑑賞期、退貨運費要消費者負擔,其實都是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的的十九條規定,但因法規因無進一步的提出罰則,導致即使違規,也無法可罰。消基會呼籲,網路購物雖然方便,還能享有網路優惠價,但在下訂單前,除了應清楚了解業者訂定的交易規則,也需注意業者是否有提供完整的企業經營資訊,若業者只提供電話、電子郵件等聯絡方式,未揭露負責人、公司地址等資訊就應提高警覺。不要輕易和交易規則不合理、未提供清楚資訊之業者進行交易,以免讓自己花錢卻買到不符預期的商品、又求償無門的窘境!

大統退貨 民眾疑似拿回收空瓶假冒

大統退貨 民眾疑似拿回收空瓶假冒#退貨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承璋/綜合報導)大統退貨事宜,讓各通路業者苦不堪言,甚至還有民眾疑似利用環保回收空瓶,假冒退貨,對此,新北市消保官指出,各經銷通路商或賣場都不應以受害者自居,現階段應與生產廠商共同負責處理相關商品之回收及退費,以避免擴大日後之連帶賠償責任。消保官指 業者應全力配合退貨消保官表示,雖有賣場表示有民眾濫用賣場提供的退貨機制,例如先以發票退費,事後企圖再持商品另退一次費用;或者將他人已棄做資源回收之空桶,偽稱自行購買,而前去辦理退費等。消保官固然認為消費者辦理退貨應本合理合法之方式,但業者若未確認消費者有不當退費行為,則不應拒絕受理,而應從寬認定。如消費者已提供購買發票或自會員資料已查有購買證明,即可認有購買事實,業者即應受理退費;又如消費者提供之商品批號或包裝外觀,是屬於該業者所販售,則儘管只有空瓶而未有發票,業者也應該接受退貨。另消費者若遇有經銷商或賣場不願受理退費,可逕向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訴,依消費爭議處理程序由市府函請業者處理,或邀集業者到府協商處理方式。

大統出包油品 可辦理退貨

大統出包油品 可辦理退貨#退貨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靜梅/綜合報導)食安危機又現!大統食用油品出包,消費者可憑發票、收據、各油品容器或其他可資證明的文件,向購買處的通路商辦理退貨。今(17)日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邀集大統長基食品廠股份有限公司、各大型連鎖通路商(家樂福、愛買、大潤發、頂好等)代表,到巿府研商大統公司生產問題食用油品的退貨機制。收據、發票、油罐、任何證明文件 皆可退貨大統公司表示,凡公司生產的各類食用油品,消費者均可憑各油品容器、購買發票、購買收據或其他可資證明之文件,向原購買的通路商(如賣場、便利商店或雜貨店等)辦理退貨;大統公司亦不會拒絕回收各通路商的退貨要求。李大鵬消保官表示,因為問題油品的製造時間,業者無法確定,故消費者不論何時購買,均可向大統公司要求退貨。消費者若不便向原通路商辦理退貨,或不知向哪一家通路商辦理退貨,可撥打0800-066-200、(04)791-0156、(02)8228-2109,將由專人提供服務,立即告知消費者最便捷的退貨方式與地點,若消費者無法配合該方式與地點,則將由專人到府辦理退貨事宜。

把握7天猶豫期 訪問買賣可無由退貨

把握7天猶豫期 訪問買賣可無由退貨#退貨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靜梅/綜合報導)訪問買賣亦有7天猶豫期,民眾應留意自我權益!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消保官)表示,日前有消費者提出消費爭議申訴,表示今年5月底接受業者訪問買賣,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買一套幼兒學習教材,收到教材隔天口頭跟業務人員詢問該如何退貨,但並未獲得積極回應,日後發存證信函向業者要求解約,業者卻表示已超過消保法第19條規定7天的猶豫期間,不同意解除契約。法制局則說明,所為訪問買賣,是指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而在消費者的住、居所或其他場所從事銷售行為的買賣,且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訪問買賣的消費者對於收受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7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價款。業者推銷 難謹慎判斷商品好壞與需求 賦予7天鑑賞期無由退貨消保官表示,這個規範的立意在於考量訪問買賣的消費者通常原本並沒有購買商品的打算,且接受業者推銷時欠缺與市場上同性質商品比較的機會,通常是在急迫的時間或壓力下,難以謹慎判斷而買了不合意或不需要的商品,為了保護此類交易行為的消費者,消保法第19條賦予消費者7天的猶豫期。消保官提醒消費者,接受訪問買賣後如有不願買受的情形,一定要把握7天的猶豫期間,退回商品或以書面方式通知業者解除契約。若逾期想退貨 手續更加複雜 恐須舉證若超過7天猶豫期間,消費者是需舉證買賣過程有其他詐欺或脅迫等瑕疵,或是商品有重大瑕疵,才能依民法之相關規定撤銷買受或解除契約,如此一來,不僅消費者需負擔舉證上的責任,進入訴訟程序更是耗費時間及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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