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熄火

車主圖方便怠速不熄火 環保署下月起將開罰

車主圖方便怠速不熄火 環保署下月起將開罰#熄火

(優活健康網記者沈俐萱/綜合報導)停車後未熄火最多的狀況是在等人、討論事情或休息等,這樣的狀況在學校、醫院、車站、風景區、飯店、大型購物中心等屢見不鮮,車主大多為圖方便因此未熄火,各地方環保局自3月、4月開始宣導,希望車主能養成停車後即熄火的好習慣,除了可減少車輛怠速等人的情況,對於節省油料浪費、環境空氣品質都有幫助,環保署也將於6月1日起開始稽查處分。為實施停車怠速熄火規定,於3月、4月宣導期間,各地區環保局宣導車輛數已達34,242輛次,多數車主為圖方便而未熄火,環保署建議民眾,若為等人,部分車站附設停車場有30分鐘免費停車優惠,車主可多加利用,另外目前手機通訊發達,亦可以手機或簡訊聯繫確定時間,就可減少車輛怠速等人的情況。環保署更呼籲車主,不要自己在車上吹冷氣,卻讓路過的行人吸廢氣。目前環保署所訂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規定,6月1日起正式開罰,凡是機動車輛於公私立停車場、道路(不包含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及快速道路)及其他供機動車輛停放、接駁、轉運之場所,停車怠速等候逾3分鐘者,應關閉引擎熄火。違反者機車處1,500元、小型車3,000元及大型車5,000元之罰鍰,且經要求改善而未改善者,可按次處罰。環保署強調,訂定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及罰鍰標準並非以處罰民眾為目的,而推動停車怠速熄火,不僅維護民眾健康、節省油料浪費,對提升環境空氣品質亦有相當的助益,因此呼籲大家養成停車熄火的生活習慣,共同為改善環境空氣品質努力。

停車不熄火6月開鍘 最高可罰6萬

停車不熄火6月開鍘 最高可罰6萬#熄火

去(100)年立院三讀通過空氣污染防制法部分修正條文,增訂怠速停車時間過長應熄火的規定,環保署確定從今(101)年3月1日起實施,前3個月會先進行勸導及宣導,6月1日起開罰。衛生署呼籲車主要養成停車即熄火習慣,共同改善環境空氣品質。(攝影/林又旻。)環保署表示,如果機動車輛於公私立停車場、道路(不包含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及快速道路)及其他供機動車輛停放、接駁、轉運之場所,停車怠速等候逾3分鐘者,應關閉引擎熄火。如果違反規定的話,機車將會處罰1500元、小型車3000元及大型車5000元;經要求改善而未改善,可按次處罰,且處罰金額可以逐次遞增,機車最高可處罰1萬5千元、小型車3萬元及大型車6萬元。環保署也指出,其中有幾類情形不適用該法規,像是作業中的特種車,裝載或卸貨中之冷凍車或冷藏車、作業中的新聞轉播車。或是基於乘客健康及安全考量,幼童專用車、遊覽車及大客車,可以在乘客上車前15分鐘啟動引擎。以及排班計程車的前三輛,交通管制、塞車或事故時,都可以不受該法規限制。環保署強調,推動停車怠速熄火,不僅維護民眾健康、節省油料浪費,對提升環境空氣品質也相當有幫助,如果沒有未遵守規定且經要求改善而未改善,將處以重罰。環保署表示,訂定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及罰鍰標準並不是要以處罰民眾為目的,而是希望大家養成停車熄火的生活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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