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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沫傳染結核病 接觸者有三成會感染

飛沫傳染結核病 接觸者有三成會感染#LTBI

結核病是一種由結核桿菌引起的疾病,傳播途徑為空氣傳染,具傳染性的結核病個案在吐痰、講話、咳嗽、唱歌或大笑時,產生帶有結核菌的飛沫核,其周遭的人如果吸入直徑小於5μm的飛沫核,並經由呼吸道到達肺泡內而造成感染。在有暴露的情況下,約有30%的人會受到感染,被感染者約有10%的人會發病,其中一半的人,會在感染後的二年內發病,另一半的人,則終其一生均有可能會發病。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院區結核病防治組護理長施秀珍表示,以世界衛生組織的資料顯示,未接受治療的結核病個案平均每年會使10~15名接觸者受到感染。施秀珍說,國外相關文獻指出,對於潛伏感染的接觸者進行追蹤及治療,在減少結核感染的防治策略中是非常有效。以美國有計畫地執行接觸者追蹤的情況下,平均每名結核個案可追蹤到10名接觸者,其中約有20~30%的接觸者為結核潛伏感染(LTBI),1%為發病的結核個案,約有半數接觸者在接觸的第一年會發病。反觀我國雖已在「結核病防治工作手冊」訂定接觸者追蹤檢驗相關內容,2006年平均接觸者檢驗人數僅為2.5人。直至2007年7月,疾病管制局對接觸者檢驗提供免部份負擔政策後,臺北市2010年結核病確診個案平均接觸者檢查6.8位。平均共同居住接觸者檢查數2.4位,雖然接觸者檢驗人數增加,但仍有12%的結核病個案沒有提報接觸者紀錄。另一項針對2005年結核病通報個案,其接觸者在2005年至2008年的資料分析,接觸者第一年及第二年的發病率,分別是每十萬人口747人及217人,第一年的發病率顯著高於第二年。發病率在年齡分布上,除大於65歲及小於13歲者顯著高於其他年齡層之接觸者外,其他年齡層的發病率仍高於一般民眾之發病率甚多,高達每十萬人口1,112至1,384人。(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基於以上理由,施秀珍提醒以下接觸者務必接受檢查:誰是結核病接觸者:與指標個案共同居住者,與指標個案於可傳染期一天內接觸8小時以上或累積達40(含)小時以上之接觸者。結核病接觸者要做哪些檢查:滿13歲以上者只做胸部X光檢查,未滿13歲者,若指標個案是單純肺外結核,只需做胸部X光檢查;肺內結核者,除了做胸部X光檢查,另需加做結核菌素測驗。何時要完成接觸者檢查:結核病個案確診1個月內及第12個月。接觸者若拒絕接受檢查後果: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規定:主管機關對於曾與傳染病病人接觸或疑似被傳染者,得予以留驗;必要時,並得令遷入指定之處所檢查、施行預防接種、投藥、指定特定區域實施管制或隔離等必要之處置。(違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第1項處以新台幣6~30萬)。施秀珍最後提醒民眾,以上有任何問題需諮詢結核病防治措施,可於上班時間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或昆明院區(02)2370-3739轉1821~1840結核病防治組。延伸閱讀「何時要完成接觸者檢查」表格:http://www.uho.com.tw/sick.asp?aid=1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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