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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新法規 餐飲禮卷遺失可申請補發

食藥署新法規 餐飲禮卷遺失可申請補發#法規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思綺/綜合報導)購買整本餐廳禮卷,卻常常放到過期,令消費者又氣又無奈,也容易引起業者與民眾的糾紛,為保障消費者權益,食藥署今預告「餐飲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強化餐飲禮卷管理。記名禮卷毀損、遺失 可申請換發該辦法不僅要求業者,必須提供消費者至少一年之履約保證,且規定業者資本額須達到3000萬以上,才具有發行餐飲禮卷資格,另外,在契約中不得記載發生消費爭議時,業者可免除自身責任之文字。而民眾最關心的,餐飲禮券毀損、變形,或禮卷遺失時,是否仍可享有禮卷內容服務,此辦法規定,如禮卷主要內容仍可辨識,得請求餐飲業者依其內容提供商品或服務,或請求換發禮券,記名餐飲禮券如有遺失、被竊或滅失等,得申請補發,業者得請求換發或補發之費用。違反消費者保護法 得處30萬罰鍰此辦法將會有10天意見評論期,衛福部提醒業者,由於消費者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104年6月17日業經總統令公布,企業經營者違反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得依該法處辦,經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再犯可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米粉標示新規上路 多數業者仍違法

米粉標示新規上路 多數業者仍違法#法規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承璋/採訪報導)食品標示新規上路,此次食品藥物管理署,祭出三支箭,包括蔬果汁、乳品甚至是米粉,外包裝上都須有詳細的標示,也引來了許多業者的反彈,但食藥署昨日發出新聞稿重申,法規於今日正式上路,若業者持續違法將依法處理,然而,就在今年五月,台北市衛生局針對轄內業者抽查,發現米粉十九件全未依規標示,乳品不合格率也高達近兩成,顯現業者仍未提早依規明確標示,恐有挨罰的可能!規定今日實施 未合格業者盡快改進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將於103年7月1日(產品製造日期為準)實施「市售包裝米粉絲產品標示規定」、「果蔬汁之市售包裝飲料標示規定」及「鮮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及乳粉品名及標示規定」,新規定包含:應標示包裝米粉絲含米量百分比、蔬果汁原汁含有率及調製乳粉產品乳粉含量百分比等事項。其中,若米粉米含量未達百分之百,須標示為調和米粉,未達百分之五十,更須標明為炊粉;果蔬汁含量達10%以上者應於外包裝正面處顯著標示原汁含有率,未達10%者,除內容物名稱外,不得標示果蔬汁或等同意義字樣。未含果蔬汁者,產品品名含果蔬名稱者,應於品名中標示「口味」、「風味」或等同意義字樣;外包裝標示或宣稱「調味乳」、「保久調味乳」、「乳飲品」、或「保久乳飲品」等字樣其乳含量須達50%以上,調製乳粉產品應顯著標示乳粉含量百分比。臺北市衛生局呼籲業者能及時配合辦理並落實自主管理,如於施行日起經查獲產品(依產品製造日期為準)未依規定標示,將處以四萬到四百萬不等的罰緩,呼籲尚未依規標明的業者,盡快配合,以免受罰。

新北抽查開學文具 1成不合格

新北抽查開學文具 1成不合格#法規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靜梅/綜合報導)春節連假結束,學生陸續返回學校開始新的課業!為維護消費者權益,新北法制局年前針對轄區內學生文具用品,展開商品標示和安全檢查,共抽計114件商品,結果13件未依文具商品標示基準予以清楚標示,違規比例11%。陳世欽消保官表示,農曆年前針對轄內大賣場及書局進行開學文具商品標示及安全之行政調查,希望能促使店家陳列的文具商品符合法令規定,讓消費者買得安心;分別前往家樂福樹林店、中和店、大潤發土城店、碧潭店、金石堂書局環球店、愛買板新店、何嘉仁書局板橋遠百店及誠品書局新板店等8家通路進行商品標示抽查作業,共計抽查114件商品,其中13件業者陳列的文具用品不符規定,違規比例11%。不依法規標示商品 嚴重者遭下架或罰鍰陳世欽消保官解釋,此次缺失主要為未標示「進口商品原始製造地」、「進口(代理、經銷)商名稱、電話」、「主要用途及使用方法」、「注意事項或緊急處理方法」、「有效日期」、「警告標示」或「部分標示未以中文標示」等;消保官要求不符《商品標示法》之產品限期改善,若經催辦或複查仍未改善者,將依法處以新台幣2萬元以上至20萬元以下罰鍰,嚴重者將函令下架。此外,陳世欽消保官提醒消費者選購商品時,應選擇符合商品標示規定的文具用品,同時呼籲業者勿以身試法,販賣不明或標示不全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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