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兒

驚!台灣平均每半小時就有1起虐兒案

驚!台灣平均每半小時就有1起虐兒案#虐兒

(優活健康網記者張瓊之/綜合報導)在台灣,兒少虐待的問題日趨嚴重,根據統計資料指出,兒少保護案件自88年起,每年皆有超過6,000件案例,且在102年時更有高達17,443件,平均每半小時,就有1個兒童或青少年受虐,而這只是有通報紀錄的數量,未被通報的案例恐遠超過這個數字。因此,為了守護東區兒少身心健康,花蓮慈濟醫院在衛生福利部輔導下,成立東區兒少保護醫療服務示範中心,希望能藉此幫助民眾走出受虐環境。受虐案件除了會造成生理傷害外 就連心理也會兒童社區醫療科朱家祥醫師表示,兒少受虐個案大都是年幼個案,心智能力與表達能力比較不足,除了生理上的傷害外,心理傷害甚智能會造成惡性循環,雖然目前已有法定的通報系統,但還是需要民眾及醫護人員的警覺及通報,有鑑於此,兒虐辨識相關知識的培養非常重要。根據統計指出,99年~101年我國兒少保護事件由醫事人員通報之比率,分別為13.4%、13.5%及13.9%,約佔整體通報比率之1成。根據現行受虐型態分析,大部分受虐兒少,不只會被傷害一次。兒少保護需落實通報 才能真正保護道他人為降低受虐兒少持續留在被傷害的情境中,心理及口腔健康司洪健榮科長表示,兒少保護不能只是一句口號,必須要整合政府公部門、醫療單位、社福單位、教育單位等資源,並且落實通報,才能真正的保護到所有人。且為落實推動兒少保護,東區兒少保護示範中心除了規劃注重隱私的保護空間,更設立了兒少保護特別門診及網路轉介平台,結合現行法定通報系統,以個案為中心進行跨專業團隊整合醫療服務,提供東部地區完善的保護網絡。

台灣平均每十八分鐘 新增一例虐兒案

台灣平均每十八分鐘 新增一例虐兒案#虐兒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承璋/綜合報導)根據98年至102年的統計,國內每年平均有2萬8,121位兒少被通報為疑似兒虐事件,等於每18分鐘就有一位兒少被通報,每31分鐘就有一位兒少急需我們的援助。這還不包括未被通報或忽視的案例,所以實際遭受虐待的兒少人數有可能遠超過這個數量。衛福部將建立全國兒紹保護醫療服務衛生福利部指出,為能即時防止兒少遭受虐待,適時提供醫療照護、撫平創傷陰霾、協助日後正常身心發展,補助「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等六家醫院,建置全國兒少保護醫療服務網絡,設立醫療服務示範中心,未來將持續推展並輔導各直轄市、縣市醫院建立身心治療服務模式,強化我國兒少保護工作,促進兒少身心健康及福祉。衛服部說,我國率先仿效歐、美等先進國家,以個案為中心,整合跨專科之醫療團隊,於急、門診與住院提供疑似受虐兒之篩查與各項身心醫療照護,出院後並持續提供後續的追蹤輔導與社會福利資源,期能有效減少受虐兒的身心創傷,預防日後身心發展受到影響,避免未來龐大的醫療支出與社會成本。衛生福利部也呼籲民眾與專業人員,當面臨兒少疑似受到不當對待時,應提高警覺並審慎看待,並依法通報警察單位或各地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即時保護並挽救無辜孩少的生命,避免人倫悲劇發生。

兒童受虐該怎麼辦?

兒童受虐該怎麼辦?#虐兒

文/高雄市立凱旋醫院兒童青少年精神科主治醫師 何志培主治醫師報載台中縣五歲王姓男童被幼稚園老師發現全身瘀傷、不斷發抖,無法下娃娃車,男童說是「媽媽打的」。所謂「兒童虐待」乃指父母或其他看護人持續虐待兒童或持續疏於照顧,以致造成兒童有形、無形的傷害。其實,兒童虐待可能在任何地方發生,例如在貧困家庭、中階家庭、富有家庭。在鄉村地區、城郊地區、都市裡。牽涉到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據警方與社工員訪查,男童媽媽生三胞胎,受虐男童為長子,已申請緊急保護令,禁止其母接近男童,監護權暫交男童祖母。兒童福利聯盟指出,兒童受虐案去年不僅創下新高,更有高達七成的孩子擔心被綁架,四成多的孩子感到很不快樂,甚至認為無法在幸福、快樂的環境下長大。兒童虐待案件的發生很頻繁。據估計,在美國,虐待或疏於照顧的個案,每年多達三百萬件。至於內政部兒童局統計,去年有一萬九十四名兒少受虐,其中有十三人受虐死亡,三十一人被家長帶上黃泉路。換算下來,平均每五十二分鐘就有一個孩子受虐,每八天就有一個兒童死於大人施虐或攜子自殺。全身瘀傷的王姓男童(案例),被老師趕緊送往綜合醫院,院方發現王童全身佈滿新舊傷痕,頭骨線性骨折,右眼被打成「貓熊眼」,且疑因凌虐過度,出現横紋肌溶解症,有生命危險,送加護病房,並通報警方與社會局處理。縣府社會局副局長表示,去年九月就有民眾檢舉王家涉嫌虐童,當時即列為追蹤個案,截至今年三月,社工先後訪視十多次,都沒有發現異樣。關於兒童虐待通報時,有下列事項需加以注意:明確告知受虐者與施虐者姓名、電話、住址與時間。通報者留下連絡電話,方便追查並回覆。對兒虐過程盡量敘述清楚(如聽到哭聲、看到打兒子、身上有傷痕等)。報案後打第二通電話,確認社工已前往訪查處理。兒童受虐送醫,要保留醫師診斷、受虐照片等證明。發現施虐者向社工謊稱無兒虐事情,親友應私下向社工反應。抱持「多關心一下可以救一個孩子」的心態,勇於報案。若「113」無法受案或處理,可向轄區警局報案請求協助。兒福聯盟台中區主任林武雄說,從訪視次數來看,社會局應無過失,「但社工應加強專業訓練,訪視時多跟孩子互動,拉進與孩子距離,較能深入了解孩子是否受虐,不能光是看看就走」。要想建立美好的親子關係,不外乎言教與身教兩方面。而父母應讓孩子活在鼓勵和無條件的愛裡,他逐漸就學會自信,以及愛人如己。延伸生閱讀: 「兒童虐待可分為四類」、「虐兒後果」

另類兒童性侵害

另類兒童性侵害#虐兒

報載藝人李明依曾在其新書記者會上,透露童年時受到親人的性侵害和暴力相向。在寫新書七個月中,她重新審視自己的成長過程和婚姻,意外產生了心理治療的結果。所謂「兒童性侵害」,乃旨十八歲以下之兒童,由於對性活動未能真正了解,成人用威脅或利誘其參與性活動,而此等性活動已明顯違反法律或家庭角色對個人的期待。這些性活動可包括猥褻、強暴、亂倫、性剝削等等。李明依提到:「我一直希望自己可以抽離自己,來把這本書看成是一本充滿離奇的故事書。」同時,她也表示:「......越掩飾這件事,卻越來越困擾我。」在臨床個案身上,我們也常常可以看到她們習慣用抽離情緒」的方式,面對心中深處的痛,然而這種方法雖然讓她們暫時「不痛了」,但她們仍然有長期失眠與憂鬱等的症狀,甚至對於親密關係感到不安與害怕,結果變成「越躲它,就越擺脫不了它」。研究顯示,50%的性侵害犯罪加害者(簡稱性侵犯)年齡在31歲以下,97%的性侵犯為成年異性戀者;祇有8%~10%的性侵犯是陌生人,40%是兒童所認識者,而高達47%的性侵犯為兒童家庭的成員。值得注意的是,許多兒童進入被性侵害的過程,並非被「暴力」佔有,而是被「溫柔」吸引,故使孩子的內心充滿了矛盾的情感。李明依的父親在多年前已經過世,她原本以為這些事情,會隨著人的過世一起被埋葬,但後來才知道「那個傷害會留下來繼續折磨活著的人」。李明依的這番話,道出許多受害者心中最深沉的傷痛:縱使物換星移,人事已非,但心中的痛永難磨滅。在這樣的情形下,有時心理治療師會運用心理劇技巧,重建場景,讓個案有機會與親人對話,宣洩出內心壓抑已久的情緒,進而協助案主度過「未竟事宜」所帶來的負面結果。心理治療中的完形學派主張,人們心中留有遺憾的「未竟事宜」,會導致個體適應上的障礙。一般來講,兒童性侵害所造成的影響有下列幾種:一、   創傷的性經驗:由於性侵犯在侵害之後,常給予兒童言語或物質上的獎賞,這可能導致受害者認為性及身體是換取各種需要的工具。創傷的性經驗所產生的影響,可分為即時和長期兩類(表一)。二、   被背叛的感覺:當兒童發現自己所信任的、所愛的大人竟會傷害他,會有被出賣的驚恐,而此種被背叛的感覺,比侵害者是陌生人來得強烈。因被背叛的感覺而造成的影響,亦可分為兩種(表二)。三、   羞辱感:有一些情況會使兒童因性侵害事件而感到羞辱,而這些情況往往造成受害者的罪惡感、羞辱感、無價值感,或認為自己是邪惡的、是自己的過錯造成的(表三)。四、   無力感:兒童的無力感來自兩方面,一是違反自己意願的情況下從事性活動;二是受害者多次經歷被傷害、被毀滅的畏懼。性侵犯透過說服、暴力等方面,使兒童不得不進入被侵害的歷程,且擔負著身體被傷害、精神被壓制的懼怕。與無力感連接的影響,亦可區分為兩種(表四)。數年前的科學人雜誌,刊登了一篇名為「受虐兒的腦傷害永難平復」的文章,介紹了目前已獲科學研究證實的幼年創傷之神經病理機轉。此文由美國哈佛大學醫學院精神科副教授泰闕所撰,他在文末特別呼籲:我們必須竭盡所能去避免幼年創傷事件的發生,因為它會造成患者長久的腦部損害。顯然,性侵害事件,不僅造成個案心理、社會方面的痛苦,腦神經方面的生理傷害也已獲證實!筆者認為,曾經遭受性侵害者,需要一段長時間才能復原。在專科醫師的協助下,患者先認知被侵害的真實性;接著,在恢復痛苦的記憶後,重新處理自己的感覺;然後,受害者要原諒自己,停止自責和自我傷害;其次事饒恕,如經上所言:「你們要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馬太福音6:14節)再來是與別人建立安全、健康的親密關係;最後,即能把「受害者」的標籤徹底去除。此外,亦可透過寫書(如李明依小姐把童年經歷和婚姻撰寫成冊)、寫詩詞、記日記等方式,把內心的壓抑和痛苦宣洩出來,達到心理治療效果。表一、創傷之性經驗所產生的影響表二、被背叛之感覺所造成的影響表三、兒童因性侵害而感到羞辱的情況表四、無力感所引發的影響

兒童受虐該怎麼辦?

兒童受虐該怎麼辦?#虐兒

所謂「兒童虐待」乃指父母或其他看護人持續虐待兒童或持續疏於照顧,以致造成兒童有形、無形的傷害。兒童虐待可能在任何地方發生,例如:在貧困家庭、中階家庭、富有家庭。在鄉村地區、城郊地區、都市裡。牽涉到父母之一方或雙方。兒童福利聯盟指出,兒童受虐案去年不僅創下新高,更有高達七成的孩子擔心被綁架,四成多的孩子感到很不快樂,甚至認為無法在幸福、快樂的環境下長大。兒童虐待案件的發生很頻繁。據估計,在美國,虐待或疏於照顧的個案,每年多達三百萬件。至於內政部兒童局統計,去年有一萬九十四名兒少受虐,其中有十三人受虐死亡,三十一人被家長帶上黃泉路。換算下來,平均每五十二分鐘就有一個孩子受虐,每八天就有一個兒童死於大人施虐或攜子自殺。高雄立市凱旋醫院兒童青少年精神科醫師 何志培建議關於兒童虐待通報時,有下列事項需加以注意:1.) 明確告知受虐者與施虐者姓名、電話、住址與時間。2.) 通報者留下連絡電話,方便追查並回覆。3.) 對兒虐過程盡量敘述清楚(如聽到哭聲、看到打兒子、身上有傷痕等)。4.) 報案後打第二通電話,確認社工已前往訪查處理。5.) 兒童受虐送醫,要保留醫師診斷、受虐照片等證明。6.) 發現施虐者向社工謊稱無兒虐事情,親友應私下向社工反應。7.) 抱持「多關心一下可以救一個孩子」的心態,勇於報案。8.) 若「113」無法受案或處理,可向轄區警局報案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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