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病

老人莫名暈眩喘 當心「無感」心病上身

老人莫名暈眩喘 當心「無感」心病上身#心病

(撰文:健康醫療網/記者黃軍瑋報導) 老人家突然暈眩、虛弱、會喘,當心「無感」的心房纖維顫動已經找上門,門診就常見上了年紀的銀髮族,突然不適,雖也警覺有可能是心臟出了問題,但按著脈搏數了半天,一分鐘還是跳了6、70下在正常範圍,直到就醫接受心電圖檢查才發現,心跳數雖沒劇變,卻是漏了拍子的在跳,一下停頓一下又連跳。 (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心臟內科主治醫師黃嵩豪) 老人心跳數正常 不代表沒心病 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心臟內科主治醫師黃嵩豪說,類似症狀輕微、甚至本人沒什麼感覺的「無感」心房纖維顫動病人,以老年人最多,有人一次發作持續6小時以上卻仍不自覺致命危機已經發生。   臨床觀察發現,同樣是心臟亂跳,心房纖維顫動發生在不同年齡層,表現可能大不同,不像年輕人多半狂跳到每分鐘破150下、180下的激烈,有些老年人儘管每分鐘還落在60至100下的正常心跳速率區間,卻是非常不規則的節拍。   心房纖維顫動嚴重恐中風及致死 高危險群特別注意 黃嵩豪醫師指出,心房纖維顫動可分為瓣膜性和非瓣膜性兩種,瓣膜性多因從小的風濕性心臟病所引發的病變;絕大部分的心房纖維顫動是非瓣膜性,與甲狀腺亢進、高血壓、糖尿病、心衰竭等有關,以台大醫院在金山進行的研究顯示,國人盛行率男性為1.4%、女性為0.7%。尤其,年紀是一大危險因子,因為盛行率從60歲以下的不到2%,一旦過了80歲大關,便躍升到10%以上。   黃嵩豪醫師強調,心跳亂了拍子,最怕血流因此紊亂產生血栓,一旦血管有了大血塊,打到哪裡就塞到哪裡,最嚴重恐導致中風,且心房纖維顫動病人比起一般人,中風機率足足高出2.2倍,若是合併75歲以上、女性、糖尿病、高血壓、曾中風過等危險因子的高危險族群,每年發生中風機率更高達2成。   傳統藥物副作用多 健保已給付新藥更安全 針對非慢性的心房纖維顫動病人,由於有機會回復正常的心跳節律,因此黃嵩豪醫師表示,在抗凝治療外,治療首重抗心律不整藥物,傳統雖有5、6種藥物可用,但對上述高危族群副作用較多,目前已有新一代抗心律不整藥物Dronedarone,副作用少且安全性高,是目前證實可以降低因心血管事件住院或死亡率的抗心律不整藥物,健保目前有給付。 新聞來源:健康醫療網http://www.healthnews.com.tw/blog/health/27157.htm

「心房顫動血壓計」 揪出中風危險因子

「心房顫動血壓計」 揪出中風危險因子#心病

(優活健康網記者劉麥文/綜合報導)根據國民健康局2007年「台灣地區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之追蹤調查研究」顯示,國內20歲以上民眾每4個人就有一個患有高血壓,由於症狀不明顯,竟有高達四成患者渾然不覺,一發病就是腦中風、心肌梗塞等,嚴重傷害心臟、腦部等重要器官。台大醫院內科部心臟科兼台灣高血壓相關心臟疾病臨床試驗聯盟江福田教授表示,高血壓、心房顫動是造成中風的最主要危險因子,風險較一般人高出五倍以上,因此建議民眾養成定期監測血壓及心房顫動的好習慣,進而早期發現、早期治療,降低中風發病機率。台灣醫學研發出全球專利的「心房顫動血壓計」,量血壓的同時,還可精確的篩檢出病患是否患有心房顫動。根據BBC新聞報導,若65歲以上民眾使用心房顫動血壓計進行檢查,量血壓的同時,還可精確的篩檢出病患是否患有心房顫動,可大幅降低因中風、心肌梗塞等心血管疾病造成的醫療支出。 不怕高血壓,就怕找不出高血壓患者,國內有健保給付之後,高血壓患者接受治療比例已經高達9成;為了提升全民高血壓及心房顫動防治,宣導民眾主動透過篩檢,預防腦心血管疾病,醫界專家特此共同成立「腦心血管疾病防治雲端大聯盟」,期盼結合政府、醫界、企業等各界力量運用雲端技術,於全國廣佈雲端血壓量測站,共同推動心血管疾病的防治。新竹縣衛生局表示,新竹民眾只要持「健康樂活卡」就可以免費測量血壓,並可測心房顫動,無須奔波往返醫院,只要在臨近生活圈即可自我檢測,已在竹北市、湖口鄉、新埔鎮、關西鄉、竹東鎮等鄉鎮市正式發行。量測站系統更會將每次量測的血壓狀況自動儲存於「個人健康管理平台」的私人帳號中,民眾不僅能在家上網查詢過去的檢測數值,長期追蹤;並與多家在地醫事機構的系統整合,持卡民眾於就診時,醫師更能直接透過電腦調閱血壓紀錄報表,以提供更妥適的診斷處方建議。百略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林金源表示,要讓台灣成為腦心血管疾病防治研究重鎮,更想透過雲端血壓量測站,提升民眾對於高血壓及心房顫動的自知率,建立正確量測觀念,做到「量血壓、測房顫、顧心臟、防中風」健康四要訣,確實量測高血壓及心房顫動,才能預防腦中風與心血管疾病。

三讀通過 指定公共場所將加設心臟電擊器

三讀通過 指定公共場所將加設心臟電擊器#心病

(優活健康網實習記者謝劭廷/綜合報導)立法院昨(25)日三讀通過「緊急醫療救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此次修正案中明定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之公共場所,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或其他必要之緊急救護設備,將使我國緊急醫療救護體系向前延伸。「緊急醫療救護法」此次部分條文修正案,同時參考美國、加拿大等國相關規定,納入「救人不受罰」的精神,明定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救護人員於非值勤期間,前項規定亦適用之。如此一來,將可避免民眾因顧慮法律責任而不願對緊急傷病患者施予急救。據統計,台灣每年約有2萬名緊急傷病患者在到達醫院前即沒有心跳,但若醫護人員在救護車上施予心臟電擊,患者存活率可從不到1%提升到5%。且參考日本經驗,若公共場所設有心臟電擊去顫器,患者存活率可達38%。「緊急醫療救護法」修法通過後,可望提升民眾協助緊急傷病患者意願,進一步能將到院前救護向前延伸至現場,具體提升患者存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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