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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廢塑膠容器再利用 年產值近50億元

回收廢塑膠容器再利用 年產值近50億元#回收

當你喝完一瓶清涼的飲料瓶罐,你會想到要將飲料瓶罐回收嗎?其實只要一個小小的回收動作,就可免除環境污染,此外這些回收資源還可能點石成金,再度變成生活中實用的物品,也可減少原物料的使用,環保署更表示,生活中的瓶瓶罐罐經妥善回收處理後,不但每年可以節省約7.6億元的垃圾清除處理成本,還可產出約16.9萬公噸再生料,同時還創造了約48.3億元產值。(照片為回收寶特瓶再生環保性產品流程,取自行政院環保署綠色生活資訊網)環保署指出,目前台灣地區廢容器回收商約有290餘家,而具有領取環保署廢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資格之處理廠則有17家,回收廢塑膠容器材質包括PET、PE、PP、PVC、PS等。廢塑膠容器經過分類回收後,再經處理廠處理後之廢塑膠容器再生料,可廣泛應用於各種日常使用之塑膠製品,如PET再生料可製成紡織品、PE再生料可製成光纖管材、PP再生料可製成塑膠棧板等,循環再利用之成效豐碩,並創造更多綠金與商機。近年隨著國際環保意識抬頭及綠色消費之普及,台灣廢塑膠容器再生料品質已備受國際肯定,如寶特瓶再生酯粒,可作為國外食品包裝用途,亦可製成寶特瓶再生運動球衣,因此,妥善回收資源可創造廢棄物再利用商機,並減緩地球資源耗竭。環保署也呼籲,希望民眾平日能養成做好廢容器分類回收習慣,共同為地球環保盡一份心力,再創綠色經濟奇蹟。

美FDA回收處方未更新疫苗台未進口

美FDA回收處方未更新疫苗台未進口#回收

美國FDA於101年2月28日發布藥品回收訊息,說明美國Wyeth Pharmaceuticals Inc藥廠主動回收1批Prevnar 13 Pneumococcal 13-valent Conjugate Vaccine 0.5mL pre-filled syringes疫苗(批號:F73652),回收原因為該批號疫苗處方中血清型3未更新,基於民眾用藥安全,故主動進行藥品回收,經查案內回收藥品並未進口國內,請民眾放心。Prevnar 13 Pheumococcal 13-valent Conjugate Vaccine 0.5mL pre-filled syringes為肺炎鏈球菌十三價結合型疫苗。經查衛生署核准品名為「沛兒肺炎鏈球菌十三價結合型疫苗Prevenar 13, Pneumococcal 13-Valent Conjugate Vaccine (衛署菌疫輸字第000906號)」藥品,申請廠商為美商惠氏藥廠(亞洲)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製造廠為美國Wyeth Pharmaceuticals Inc.,另查,案內回收批號藥品並未進口國內,請民眾放心。為確保藥物安全與醫療效能,衛生署已建置藥物安全監測,即時監視國內、外藥物安全訊息,除設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及藥物不良品通報中心之外,並對於藥物之安全性與療效亦隨時進行再評估,如醫療人員或病患疑似因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之發生,請立即通報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

保麗龍回收變塑膠 經濟價值高又環保

保麗龍回收變塑膠 經濟價值高又環保#回收

(優活健康網記者沈俐萱/綜合報導)保麗龍在市場上很常見,但目前國人普遍沒有回收保麗龍的習慣,尤其是廠商,也都未養成回收習慣,台北市環保局長吳盛忠昨天在內湖資源回收場舉行記者會表示,保麗龍回收可製成塑膠原料,做成玩具、筆筒、3C產品外殼等塑膠製品,經濟效益非常高,另外他也強調因大自然無法分解保麗龍,亂丟棄恐造成環境汙染,因此也藉機鼓勵民眾回收保麗龍,經濟價值高又環保!(圖為環保局長回收畫面,環保局提供)保麗龍的用途廣泛,像是因為保麗龍的隔熱效果佳,因此常被用來當作飲料杯、泡麵杯等,保麗龍也常被用來當作家電減震包裝,但民眾往往因為太油、太髒難清洗,而直接丟進垃圾桶,且根據環保局顯示近5年來每年平均的保麗龍回收量僅275公噸,以北市1天資源回收約80公噸來看,保麗龍僅佔1/80,比率偏低,還有待提升。環保局長吳盛忠表示,保麗龍經熱熔方式可減少98%體積,且經過熱熔後可壓製成保麗龍球,使原本1公斤僅有2元經濟價值的保麗龍變成1公斤12元,而保麗龍球若再熱熔成聚苯乙烯塑膠粒,更可變為1公斤32元,製成大家常見的玩具、筆筒、3C外包裝等產品,可見經濟價值頗高,環保局長吳盛忠解釋,若使用全新塑膠原料,1公斤53元,相較之下,保麗龍回收再製塑膠製品價格便宜許多,不但經濟價值高,也能保護地球,達到環保的目的,他也呼籲民眾不要隨意棄置,請將保麗龍交給環保局資源回收車回收。

飲料不提供回收優惠 環署要罰

飲料不提供回收優惠 環署要罰#回收

現在到飲料店購買飲料,如果自備杯子可以享有優惠,但是日前消基會表示,有些店家並未提供相關服務與優惠,而且沒有貼出回收獎勵公告。針對消基會的調查,環保署表示連鎖速食店、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飲料店應依公告規定,提供自備飲料杯的消費者優惠,鼓勵民眾自備飲料杯,並應於營業場所明顯處標示「提供自備飲料杯優惠」字樣。未實施自備飲料杯優惠措施的業者,應兌換飲料杯回收獎勵金每2個1元。環保署表示,目前已有364個品牌1萬7千多家門市提供自備飲料杯優惠。但是為了督促業者落實公告規定,持續加強各縣市環保局加強稽查,100年5月至12月共計稽查2萬8千家門市,其中840家不合格,經勸導、輔導後已進行改善。至於部份業者將促銷飲品不列入優惠的行為,環保署強調,業者不能因為舉辦促銷活動而取消回收優惠,如查獲相關事實,將會進行開罰。環保署最後表示,針對消基會調查的不合格業者,環保署將查核地方環保機關過去稽查紀錄,對於沒有確切落實的部份將會要求改進,並將請各地方環保機關進一步稽查,不排除進行全面清查。環保署強調,經環保機關首次查獲不合格者,將開立勸導單並限期改善,若再次違反規定,將會處6萬至30萬元罰鍰,業者應確實遵守相關規定,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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