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私權

刪除臉書好友 1絕招不得罪對方

刪除臉書好友 1絕招不得罪對方#隱私權

(優活健康網編輯部/綜合整理)在這個社群網路的年代,有什麼好方法可以刪除某位臉書好友,又不因此得罪對方嗎?我不是不喜歡她,而是受不了她老是發布怨天尤人的臉書動態,或是分享一些無聊的網站,令人厭煩。有沒有可能在臉書上刪除她,但不傷害她的感情?埃爾頓先生……不但緊靠著她坐下來,更時時把他那張笑嘻嘻的臉孔湊到她眼前,一有什麼動靜,就非常熱心的與她攀談……她費了很大的勁才能保持風度。為了自己著想,她可不能做出粗魯的事兒來……埃爾頓先生的紳士禮節來得真不是時候,值得安慰的是,她雖然內心十分惱怒,外表依然禮貌周到。—《愛瑪》朋友這種「不斷把臉湊到妳眼前」的行為,可能讓妳不爽,不過妳還是要像愛瑪一樣,努力保持良好風度,同時想辦法擺脫面前的處境。雖然管理朋友圈的某些方法已經與過去有所不同,然而禮貌的原則與重要性並未改變。珍奧斯汀的姪女安娜撰寫小說時,內容裡犯了一些社交禮儀方面的錯誤,珍奧斯汀很熱心的寫信提點安娜:「介紹波特曼勛爵(Lord Portman)兄弟和葛里芬先生(Mr. Griffin)認識的那一段,我也劃掉了。鄉下醫生……是不會被介紹給貴族階級的,還有,P先生初次登場時,人家也不會在介紹時用『閣下』尊稱他。「場景最好別離開英國,讓波特曼兄弟去愛爾蘭吧,不過妳對當地禮俗一竅不通,最好還是不要寫太詳細,否則恐怕會出錯。妳還是專心寫巴斯和佛瑞斯特(Forester)一家子為妙,這些才是妳熟悉的題材。」珍奧斯汀言下之意是,禮貌看似小節,在日常生活中和寫小說時,地位卻是舉足輕重。她也告訴安娜,遵守社會規矩極其重要,規矩的意義在於人們可以藉此避免受傷或遭到冒犯。如果是言行舉止粗魯無禮的迪波爾夫人,必然想都不想就刪除臉書上的朋友。她根本不在乎這麼做會傷害對方或造成什麼影響,然而如此率性的作為,長遠來看對她沒什麼好處。迪波爾夫人的無禮簡直無下限,她對伊莉莎白‧班奈特說:「我不會向妳道別,班奈特小姐,我也不會問候妳的母親。」(《傲慢與偏見》,第五十六章。)伊莉莎白比迪波爾夫人聰明,事實證明在動盪詭譎的社交圈中,她也比迪波爾夫人吃得開。伊莉莎白明白,最好的辦法是一方面維持禮貌,另一方面巧妙的維護私人領域。莉蒂亞在驛站旅館和姐姐們碰面吃午餐時,急切的想要傾訴她剛聽到的新聞,可是姐姐珍恩和伊莉莎白首先將侍者遣離她們的餐桌,目的是阻止小妹在公開場合說人閒話。珍奧斯汀不會建議妳祭出粗魯的姿態,擺明趕走這個舉止討人厭的朋友。她會告訴妳秉持良好風度的基本規矩,然後靜悄悄的、不動聲色的封鎖對方喋喋不休的臉書動態。(本文摘自/珍奧斯汀的神回與已讀不回/大是文化出版)

孩子隱私權為重 勿淪大人衝突犧牲品

孩子隱私權為重 勿淪大人衝突犧牲品#隱私權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靜梅/綜合報導)數起名人家務事搬上檯面,無辜孩子成為媒體追逐的對象,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關切未成年子女隱私權,於昨(15)日召開專案會議協商,邀請兒少團體、媒體自律團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文化部及各地方政府等相關機關與會,再次確認媒體及任何人均不得報導、記載或公開揭露涉及保護性案件、刑事案件及身分事件等兒童、少年身分資訊的原則。會議重點在確認近期幾起名人爭訟風波,是否屬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第1項所規定的身分事件內容,同時確認媒體報導是否有記載其姓名或足以識別身分的資訊,並確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何。家事搬上檯面 公開談論涉及小孩 已違兒少法保護服務司表示,經會議討論這幾起事件,是涉及否認子女之訴訟、親權行使、監護權事件,且都經由父或母透過媒體說明,完全揭露父母姓名及其的關係,認定是足以識別其身分資訊的一種。至於,目的主管機關則回歸各業務所屬,平面媒體屬出版品、主管機關為文化部,廣播及電視則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責,至於網際網路依中央各主管機關對於網際網路內容管理權責由社政主關機關負責。兒少團體盼媒體自律 成為保護的最後一道防線目前兒少法第69條訂有對兒童少年隱私權的保護條款,觸法的媒體或行為人有其罰則,可依兒少法第103條對媒體負責人處新臺幣3萬元-15萬元罰鍰,對行為人(家長)依89條處新臺幣2萬元-10萬元罰鍰。罰金並無法彌補父母雙方在媒體上互槓對小孩造成的傷害,台少盟葉大華秘書長呼籲媒體發揮高度自律,成為保護孩子的最後一道防線,媒體對於兒少隱私權的維護和言論自由是沒有衝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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