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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民有福了!國高中生免費接種流感疫苗

宜蘭縣民有福了!國高中生免費接種流感疫苗#民眾

(優活健康網實習記者陳思綺/綜合報導)咳!咳!哈啾!又到了流行性感冒好發的季節了,宜蘭縣政府考量過去三年國、高中生偶有發生類流感群聚事件,造成停課、影響學習,評估過後決定將自購流感疫苗調撥提供國(高)中學生、老師與工作人員使用,以降低流感在校園傳播機率。預防流感 加強個人防護措施宜蘭縣衛生局表示,流行性感冒的症狀較一般感冒嚴重,且病程也較長,其流行季節將持續到二月底,現宜蘭縣各鄉鎮市衛生所忙於至轄區內的國、高中分送接種通知及同意書,符合資格的民眾攜帶健保卡、學生證、服務證或教師證等,可在縣內的衛生所或合約醫療院所進行疫苗接種。衛生局提醒大家,目前北半球流感病毒活躍度上升,民眾除施打流感疫苗外,亦須加強個人防護措施,落實勤洗手及注意呼吸道衛生,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以避免流感病毒侵襲;如出現類流感症狀(如發燒、咳嗽等),請戴上口罩儘速就醫,並在家休息。

節省民眾奔波時間 醫院主動通知病患檢驗結果

節省民眾奔波時間 醫院主動通知病患檢驗結果#民眾

健保局指出,由於民眾曾反映若檢查(驗)報告沒異常或無後續治療需要,回醫院門診看報告要花費時間及金錢,並刷健保卡很浪費,民眾希望若無異常的檢查報告醫院可否主動通知;為節省民眾往返醫療院所的時間與花費,增進民眾就醫滿意度,許多醫院紛紛主動將檢查結果通知病患,讓病患自行決定是否回診,以減少民眾單純僅為檢查報告而回診。99年7月健保局先行普查全國已有主動辦理將檢查結果通知病患(或即將執行主動通知)的特約醫院及其執行方式,計有294家醫院為提升服務效率及照護品質,已主動實施將部分檢查項目通知病患或提供查詢管道等服務。至今年7月,全國推動不同類型的檢查結果主動通知的健保特約醫院家數已達323家,較99年7月調查時增加29家,占全國特約醫院67%。各醫院主動通知的檢查項目多以數據型檢驗報告為主,如生化及血液檢驗、糞便及尿液常規檢驗、血液凝固檢驗、血糖值、免疫血清或病毒學抽血檢驗等,另外有些醫院亦將細菌培養報告、X光檢查、心電圖、子宮頸抹片及乳房攝影檢查、胃鏡及大腸鏡檢查、病理檢驗報告呈惡性或檢驗報告異常(達危險臨界值)者,納入主動通知項目。健保局說,另外,醫院執行主動通知檢查結果的服務同時,亦需保障病患隱私,並顧及病患方便度,所以醫院多會先徵詢病患同意,經調查各醫院主動通知或設立查詢管道的方式有以下幾種:1.書面郵寄報告、2.檢驗報告為惡性或異常者,多由醫事人員電話告知(含醫師、護理人員或檢驗師)、3.以e-mail或簡訊通知、4.醫院內設立專用電腦查詢櫃台、5.院內設立健保卡自動報告查詢機、6.提供醫院網站網路查詢、7.成立民眾諮詢中心,提供檢驗醫療相關諮詢服務及檢查檢驗報告影印、8.由醫師主動告知患者可來電諮詢報告結果的時間及方式並交付病患「來電諮詢報告通知單」等。經調查醫院主動將檢查結果通知病患的服務,在醫學中心方面有13家、區域醫院有54家、地區醫院有256家,亦可減少僅為看報告的門診次數,由民眾自行決定是否有回診需求。民眾於就醫執行檢查(驗)時,可主動徵詢醫院有無主動告知檢查結果的服務,多數醫院均不收取工本費,部分醫院則需民眾自備回郵信封。健保局將持續對尚未執行的醫院,鼓勵其學習已辦理醫院的措施。

藥價調整 衛署:確保民眾用藥品質與權益不受影響

藥價調整 衛署:確保民眾用藥品質與權益不受影響#民眾

健保支付藥品價格比藥品實際價格高,一直是社會各界關注的重點,健保局依「全民健康保險藥價基準」進行2年1次的例行性藥價調查後的調整,新藥價將於今年12月1日生效。此措施符合民眾希望合理縮小藥價差,不應支付超過市場價格太多。藥價調整可以使健保醫療支出維持穩定,因人口老化及科技進步,健保局須不斷引進新藥(如治療癌症、重大傷病、罕病及老化引起之疾病)及擴大藥品適用範圍,以維護民眾用藥品質。藥價調整還可以抵銷一部分新增支出,避免健保虧損擴大,為民眾看緊荷包。衛生署指出,藥價調整並不會造成產業緊縮,因為藥界仍有許多新藥上市,整體營收仍然增加。而且,本次調整又特別對於藥廠符合國際公認標準(PIC/S GMP)的藥品給予較優惠的藥價,有助於生技產業長期發展。對於藥界提出有58項新上市藥品被砍價,經健保局清查,僅有8項為新上市且未銷售,其餘均已上市多年,且有些已過專利期,有許多替代藥品。健保局於10月28日、29日與研發廠商及代理廠商面對面溝通,對所提出的疑義,經評估合理性,考量採納下列事項:一.對於99年10月以後才列入健保給付的新藥,尚未銷售而被調整者,將恢復其原來健保支付價格,不予調整。二.基於原廠品牌使用已很普遍,因此對於產地在十大先進國家的原廠藥品,進一步研議可否與PIC/S GMP廠藥品一樣,給予劑型別下限價的保障價格。三.上述以外,若尚有因不敷成本而可能退出,致影響民眾權益者,廠商可提出調高藥價的申請。衛生署表示,依「全民健康保險藥價基準」規定,每二年調整一次,上次調整是98年10月1日,本次藥價調整的新藥價生效,已較原訂時間多二個月緩衝期。在維持健保財務穩定前提下,同時考量民眾用藥權益及藥品的合理成本,以及兼顧生技製藥產業發展,所有藥品品項的「不調整值」由上次之6%,本次調整已放寬為15%,藥價差「最大調幅」由60%縮小為40%,雖然與藥界提出的「不調整值」25%與「最大調幅」20%有差距,但這已是兼顧產業發展與健保財務的適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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