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顱相學

鑑往知來 顱相學解密犯罪

鑑往知來 顱相學解密犯罪#顱相學

(優活健康網編輯部/綜合整理)龍布羅梭經由自己的研究,主張犯罪案件為兩種主要型態:一種是「偶然罪犯」,乃是因情勢所逼而犯罪的人;一種是「天生罪犯」,因為遺傳上的缺陷而習慣性犯罪。這些遺傳上的缺陷可以從外觀看出來,最常見的是「手臂長」、「視力敏銳」、「下顎寬大」及「壺狀」的耳朵。顱相學開啟了犯罪與人體測量學的研究他的理論雖然受到矚目,但也沒成為醫學主流,尤其是罪犯「天生遺傳」的理論,更受到不少抨擊。當時法國的醫學教授拉卡桑(Alexander Lacassagne)更強烈反對,認為社會氛圍才必須負最大的責任,最後逼得龍布羅梭不得不修正理論,不再透過單純的生理特徵來區分「犯罪類型」。不過由於顱相學的研究刺激,開啟了犯罪與人體測量學的研究,而其中最有名的研究者,莫過於法國警察局的犯罪書記員貝迪永(Adolphe Bertillon)。用人類學的方法連結被逮捕的嫌犯貝迪永的父親是「巴黎人類學協會」的主席,專門研究及比較人類頭蓋骨形狀、尺寸,而此時正值龍布羅梭的著作開始流行之際,在家學淵源的影響下,他開始用人類學的方法連結被逮捕的嫌犯及過去的罪犯,以此設計了一套「貝迪永人體測量認證方法」(Bertillon's identification anthropométrique)。1883年2月20日,一位自稱杜邦特(Dupont)的犯人被送到貝迪永面前,透過他的測量數據,以及精心建立的一千多項犯罪紀錄檔案卡系統,他居然認出眼前這位杜邦特,曾經在去年底因為竊盜罪被逮捕過,而且名字是馬丁(Martin)而非杜邦特。貝迪永因此成為巴黎報紙的頭條,而且該年底就成功辨識了50名不斷換名字的累犯。2年後,法國警方和監獄開始利用這套方法辨別犯罪嫌疑人。啟發了刑案鑑識系統的科學化從面相學談到顱相學, 還有罪犯辨識的歷史, 讓我想到歷史學家卜正民(Timothy Brook)在《塞爾登先生的中國地圖》(Mr. Selden's Map of China )一書中,曾經引用塞爾登一段深富哲理的話:許多「有用的技藝與學問」領域已各走各的、不相往來;然而每個領域都與別的領域關係密切,不只常借助於相鄰領域,而且透過那層借助,還借助該領域之外的東西。我們雖然覺得西方醫學歷史裡的「顱相學」可笑,但不能否認它啟發了今日刑案鑑識系統的科學化,是不可或缺的源頭。而我們中國的面相學以及號稱「可以窺知天機」的算命學,現在仍只是各種江湖術士賴以為生的工具而已。(本文摘自/胖病毒、人皮書、水蛭蒐集人:醫療現場的46個震撼奇想/時報出版)

人可以貌相 「顱相學」真的存在

人可以貌相 「顱相學」真的存在#顱相學

(優活健康網編輯部/綜合整理)關於面相,中西方有不少相似的諺語,例如「人不可貌相」 英文是「Never judge by appearances.」或者「Don't judge a book by its cover.」。諺語歸諺語,雖然提醒我們不要以貌取人,但這還是大家的通病。三白眼的人個性剛強、自尊心高例如北捷殺人事件後,有位略懂「面相學」的網友就有如下評論:「鄭捷是很典型的三角眼型下三白眼,這種人的面相加上後天環境與教育,不是成為大企業級總字輩或各種領域的專業達人,就是變成前無古人、極惡無道的罪犯!」而關於三白眼,這位網友又說:「三白眼的人個性剛強,自尊心高,而且幾乎都愛憎分明,為信念常能奮不顧身,甚至捨身忘死......以他性格,很可能成為熱愛冒險的極限運動家,或是因為渾身散發凜凜之氣,成為一線刑警或軍人,使流氓、混混看到就求饒。」西方醫學史面相學曾主宰「致病」學說 言下之意是檯面上的大企業家都運氣好,否則他們會是危險人物? 抑或是鄭捷有教化之可能? 而他已經被處以死刑,離開人世了,否則法官看到不知道會不會有別的想法?不管你對上述的評論覺得有理或有趣,想必對於中國面相學都有一定聽聞,你可能很好奇,是否在西方的占星術之外,也有相同的學問或理論?答案是肯定的,而且與中國面相學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面相學在中國多為職業術士賴以為生的工具,所以一般流行於市井之間,為匹夫匹婦解決人生的困惑。但是在西方醫學史上,類似的面相學卻曾經主宰過「致病」學說,甚至成為犯罪學家不得多得的利器。用頭蓋骨可判斷可能成為罪犯的人面相學和醫學為何扯上關係? 那不得不感謝十八世紀末一位住在維也納的德國醫師哥爾(Franz Joseph Gall)。他認為大腦由三十三個管理區塊組成,其形狀決定了每個人的天賦,因此利用頭蓋骨的構造就可以判斷什麼樣的人可能成為謀殺、竊盜或詐騙的罪犯。哥爾的學說並不見容於當時的奧地利,但是他的門徒史展柏(Johann Gaspar Spurzheim)卻將這套理論發揚光大,並取名為「顱相學」(Phrenology),而且在法國、英國及美國相當受到歡迎,從十九世紀中期開始便成為顯學,甚至使得史展柏可以在愛丁堡公開解剖人類的大腦,再配合各種人類頭蓋骨與面相的組合圖解,以此預知人的生理與心理疾病。一時間,顱相學家帶著圖譜與人體頭像模型穿梭於大小市集中,宣稱可以治病。做為事前評斷 可當作犯罪後的證據來源當然這套顱相學並非當時醫界公認的診斷聖經,不過卻被義大利一位軍醫官龍布羅梭(Cesare Lombroso)應用到犯罪學的研究,成為其享譽國際的法醫學鉅著《罪犯人類學》(Criminal Anthropology )的理論來源。龍布羅梭一開始只解剖一些死亡的精神疾病患者,想瞭解他們精神異常的結構性成因,可惜努力了很多年始終沒有重大發現。1870年,他讀到德國病理學家維爾喬(Rudolf Virchow)的研究,認為罪犯的頭蓋骨有其先天特徵,可以做為事前評斷,甚至犯罪後的證據來源。犯罪根源與長相有關於是龍布羅梭開始研究義大利監獄裡的罪犯面相,並且解剖一些被判處死刑的盜匪屍體,結果似乎讓他發現了犯罪根源的重要依據,誠如他在自己的著作中所說:「看到這個頭蓋骨,便如同廣大平原被火紅天空點亮般,我立刻就知道這名罪犯本性的問題......一種隔代遺傳導致他繁衍出原始人類及低等動物的殘忍天性。」而在研究6034位罪犯後,他做出一些判斷,如下:■ 刺客的下巴突出、顴骨分得很開、頭髮細而黑、鬍鬚稀疏、臉色蒼白。■ 性侵犯手比較短、前額較窄、頭髮顏色淡、生殖器及鼻子畸形。■ 騙子的下顎大、顴骨突出、體重較重、臉色蒼白;而扒手手很長、身高比較高,黑髮、鬍子稀疏;至於搶匪,像是小偷等,頭蓋骨測量不規則、頭髮粗、少見稀疏者!(本文摘自/胖病毒、人皮書、水蛭蒐集人:醫療現場的46個震撼奇想/時報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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