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檢舉菸商 十天竟達55項菸品新違規

民眾檢舉菸商 十天竟達55項菸品新違規

2009/9/15(2022/3/15 20:3更新)

菸害防制法自1月11日新制上路起至8月底前,民眾共舉發「菲利普莫里斯公司」、「帝國菸草公司」、「台灣菸酒公司」等菸商,共計19個品項菸品違反菸害防制法;但民間團體9月2日召開有關帝國菸草公司運作於苗栗設置第二工廠,且已自第一個廠出產菸品在市面上違規宣傳促銷之記者會後,短短十天內,密集接獲民眾檢舉55個品項之菸品違規新案例。

面對全球前四大菸商加上本土菸商競相違規宣傳促銷,無視台灣法律,不但對政府公權力進行挑釁,更嚴重妨礙台灣的菸害防制工作,刺激年輕族群吸菸率的持續上升,主婦聯盟、消基會、董氏基金會及家長義工們聯合呼籲,政府不該怕得罪菸商,應以「防制菸害、維護國人健康」為重,拿出魄力,勿放任菸商公然違法,持續以殘害人民健康來換取企業利潤。

終身義工孫越表示,全球菸商都在積極開發新市場,而開發新市場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引誘更多的年輕人成為吸菸人口,因此各個菸商皆競相拿出十八般武藝,比較誰能囊括最多的潛在吸菸族群。由於廣告是短時間就有最大影響力的行銷作法,而檢舉處分的行政程序冗長,在菸商最終被判定違法之前,早已達到極佳的廣告宣傳效益,這絕非菸害防制法的本意,因此請政府務必果決明快依法制止菸商的違法行徑,也請監督地方行政的議會議員們拿出保衛人民的精神,嚴格督促政府,保護我們下一代的健康,勿讓年輕人淪為菸商的待宰羔羊。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指出,本會自9月2日發起「全國家長一人一封信,制止菸草工業殘害青少年」記者會後,短短10天內,密集接獲許多家長檢舉,整理所有內容,發現菸商有8大新的違規情事,涵蓋55個品項菸品,衛生主管機關若再消極不作為,就是助長菸商殘害國人健康。

菸商最新8大違規情事整理如下:

一、菲利普莫里斯公司的『維×妮』菸,針對青少女推出口紅般造型的10支裝菸盒(其上印有警示圖文,顯示其最小販賣單位為10支裝菸品),再將兩組各10支裝菸盒以一層透明塑膠包裹,由於警圖是各自印在10支裝菸盒上,根本小到難以辨識,沒有警示效果,明顯違反菸害防制法第6條第2項規定,根據同法第24條,可處新台幣100萬-500萬元罰鍰,並令限期回收,屆期未回收者,按次連續處罰,違規之菸品沒入並銷毀之。另外,其10支裝菸盒,也違反菸害防制法第5條第3款規定,每一販賣單位不得少於20支之包裝方式;根據同法第23條規定,可處新台幣1萬-5萬元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二、英美物流公司的『寶×』菸,推出橫向開啟的110週年紀念版菸盒,在菸品容器反面印刷倒置的健康警示圖文,企圖淡化消費者對警示圖文的警覺,違反菸害防制法第6條第2項及「菸品尼古丁焦油含量檢測及容器標示辦法」第5條規定,根據菸害防制法第24條,每項菸品應處新台幣100萬-500萬元罰鍰。

三、傑太日煙的『七×』菸、『摩×』菸,在菸盒上強調是「限量版」、「特別版」的菸品;而英美物流公司的『登×路』菸、『×仕』菸、『威×』菸,則推出「完封包特別版」、「十週年限量版」、「旅行珍藏版」等。事實上,不論是珍藏版、限量版、特別版或紀念版等,都是一種文字廣告,企圖刺激消費者進行購買,明顯是以文字為菸品宣傳促銷,違反菸害防制法第9條第1款規定,應處新台幣500萬-2500萬元罰鍰,並按次連續處罰。

四、傑太日煙的『七×』菸,推出金蟬脫殼式側推菸盒,其菸盒側推開來後,菸盒面積增大,健康警示圖文未達菸盒最大外表正反面積35%規定;而菲利普莫里斯公司的『萬×路』滑蓋菸也有同樣問題。皆違反菸害防制法第6條第2項規定,根據菸害防制法第24條,每項菸品應處新台幣100萬-500萬元罰鍰。

五、帝國菸草公司的『大×』菸,在全國最大的連鎖便利商店推出大包裝『特別版』菸品,內含3包各20支裝之菸品,以特別版價格199元進行促銷,然在其他便利商店,同樣的菸品1包20支裝為75元,特別版3包199元明顯為折扣促銷價格,違反菸害防制法第9條第3款規定,應處新台幣500萬-2500萬元罰鍰,並按次連續處罰。

六、臺灣菸酒公司的『尊×』菸,推出內含10包各20支裝菸的條狀大包裝,明顯是以較大展示面積來做廣告,甚至在條裝菸盒上註明「期限內不可拆包單賣」,顯示該菸品是在做宣傳廣告,且預計達到廣告效果後,就恢復原先1包的販賣方式,明顯違反菸害防制法第9條第1款規定,應處新台幣500萬-2500萬元罰鍰,並按次連續處罰。

七、菲利普莫理斯公司的『百×門』共5個品項菸品,在菸盒上增印「優質香菸和世界聞名的隱藏式濾嘴,口味和設計調和,帶來精緻的吸菸體驗」等誘導吸菸的宣傳文字。而英美物流公司的『寶×』、『5××』及『鴻×』共14個品項菸品,則打出「真實口感的秘密,多年來,難以捉摸的希臘字母『5』香菸一直都是特殊口味的秘訣,這口味帶來豐厚的隱性愉悅」、「內在才是重要,滿滿的…真實菸品口味,菸品是我們的熱情所在,提供絕佳菸味是我們的承諾,就是鴻運,好好享受」等。傑太日煙的『沙×』1個品項菸品,寫著「在喧囂世界中的平靜綠洲,沙龍長支的平順享受帶來感官的悸動」。帝國菸草公司的『肯×』共2個品項菸品,則以「精緻的美式調和,20支A級香菸」做宣傳。臺灣菸酒公司的『尊×白金』1個品項菸品,也跟著打出「絕佳品質的優質菸品,提供平順和芳醇的口感及優雅的舒適」的宣傳文字。這些都是以文字為菸品宣傳促銷,違反菸害防制法第9條第1款規定,每種菸品品項依法應處新台幣500萬-2500萬元罰鍰,並按次連續處罰。

八、菲利普莫里斯公司旗下包含「藍×」、「百×門」、「維×妮」等品牌9個品項菸品通通違規,印刷健康警示圖文時故意抽除紅色色調,減低血腥感,完全削弱警示效果。淡化健康警示圖文的行為,違反菸害防制法第6條及「菸品尼古丁焦油含量檢測及容器標示辦法」第5條規定,根據菸害防制法第24條,每項菸品應處新台幣100萬-500萬元罰鍰,並令限期回收,屆期未回收者,按次連續處罰,違規之菸品沒入並銷毀之。

消基會名譽董事長李鳳翱指出,菸害防制法執行7個半月以來,民眾共舉發「菲利普莫里斯公司」、「帝國菸草公司」、「台灣菸酒公司」等菸商,共計19個品項菸品違反菸害防制法,然至今沒有一個菸商真正被處罰到。像3月底提出的某菸商進口7種品項之菸品,在菸盒中放置可抽取之收集圖卡,當時接獲許多高中女生家長申訴,雖然衛生局已處分,但菸商仍未繳罰鍰且至今在市面上仍繼續販售,還大言不慚說要先把這些菸賣完,新的菸才要改善;另外,某菸商在公司網站上大肆刊登菸品圖片、介紹及價格,也是自4月提出檢舉後,自今菸商仍未繳交罰鍰,還聲稱,該網站是國外架設的,無法更改。如此囂張行徑,就是因為政府積極的不作為,使得菸商敢於無視台灣法令。此等層出不窮的違規事件,依法政府應該立即處分,連續處罰,才不會像現在短短時間暴增55個品項。請政府務必要勇於扛起保障國人健康的責任,不要讓菸商覺得菸害防制新法上路是雷聲大、雨點小,根本不放在眼裡。(詳見「菸商舊違規事件表」)

主婦聯盟董事莫凱君表示,台灣的女性吸菸率雖較歐美國家來得低,但這幾年逐年成長,尤其是年輕的女性吸菸率節節高升,每年政府都絞盡腦汁及花費大筆預算在從事防制工作,現在菸商祭出口紅般的精巧包裝,衝著年輕女性在做宣傳,只要政府當機立斷、嚴懲違規,就是最好的省錢、省力宣傳方法,請政府不要再把女性菸害防制工作停留在口號階段,而須立即付諸實際行動。

義工李明依表示,菸商的魔掌透過無遠弗屆的網路、口耳相傳的力量,以及大人小孩隨處都可出入的便利商店,進行各式各樣的宣傳,像這種條裝的菸,這麼大面積,這麼突出,小孩去便利商店買瓶牛奶,不看到也難;之前就有菸商推出3包一組的大包裝,現在是10包一組的條裝,那之後是不是還要推出20包裝、100包裝,甚至是1整箱裝啊?請主管機關不只是要罰,而且要立即制止,天災或許難防,人禍卻可以避免,切莫縱容菸商違法亂紀,賠上下一代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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