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木瓜優格廣告 遭控物化女性怒嗆下架

青木瓜優格廣告 遭控物化女性怒嗆下架

2014/6/25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承璋/綜合報導)近日,電視上有一支青木瓜優格廣告大力播送,並以孩童的角度,去灌輸民眾女人胸部大才美的觀念,對此就有婦女團體出面痛批,這種廣告內容根本物化女性,且涉誤導幼童價值觀的可能,呼籲廠商將廣告下架。

台北女人連線指出,長久以來,女性身體被物化為商業行銷的工具,某品牌的青木瓜四物飲就以喝了可豐胸作為行銷主力,該廠商為了商業利益不但不斷傳遞胸大就是美、胸大才有自信、胸大才會吸引人…等偏頗價值觀,甚至還以發育中的少女做為主要行銷對象,其行銷手法已多有爭議,不料現在竟又有業者將行銷的手往下伸到兒童身上,在此必須提出強烈的抗議及譴責。

依據政府法規 廣告恐違法

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常務理事簡舒培表示,依據《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0條規定,電視廣告內容不得有「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之情形,且電視廣告製播標準例示亦明確指出,上述之情形包含「影響兒童或少年生理、心理健康者」、「養成不良生活習慣或產生不良模仿作用者」及「廣告內容以是否擁有廣告商品作為判斷受尊重或受輕視之標準者」等。

而該廣告內容把女性漂亮的標準定義在「胸部」上,影射商品具有豐胸的附帶價值,並利用兒童對於喜愛事物會仿效的行為,進而誘使其使用該產品以達到廣告所宣稱的漂亮。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認為,一直以來,坊間雖流傳青木瓜可以豐胸,但實際上目前並無足夠之科學研究證實吃青木瓜有豐胸的效果。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明文禁止食品之標示、宣傳或廣告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該廣告雖未直接以豐胸作為宣傳詞句,但廣告內容之影射已足使消費者產生食用該產品有助胸部成長的聯想及誤解,違反法條所禁止之情形。

因此,對於該廣告內容有影響兒童身心發展、扭曲兒童價值觀以及廣告誇張不實等情況,女人連線呼籲,業者應把廣告下架,政府應該也要依法辦理,才能不免女性遭物化,且誘導幼童不良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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