働!殺子再自殺 抹殺兒童的生存權

働!殺子再自殺 抹殺兒童的生存權

2013/9/17(2022/3/15 18:57更新)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靜梅/綜合報導)16日晚間高雄市發生一起婦人燒炭自殺並使子女傷亡的社會案件,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今日做出回應,呼籲父母應尊重兒童的生命權,孩子並非自己的財產,不要將他們當作陪葬品犧牲,給他們一個長大的機會。

孩子不是父母的財產 勿讓寶貝成為陪葬品

保護服務司張秀鴛司長表示,父母殺子後自殺是一種嚴重的兒童虐待行為,在觀念上和法律上都不被允許,身為父母不應擅自剝奪孩子的生存權,父母殺子自殺的不當行為已然觸法,且對孩子造成無法抹滅的永久性傷害。

保護服務司的統計資料顯示,全台每年平均有近10起殺子自殺案件,引發事件的原因往往非常複雜,危險因子包括婚姻關係失調、身心健康狀況不佳、父母有自殺未遂紀錄、或是經濟陷入困境等;若是親子關係依附強烈,更會導致父母想帶子女共赴黃泉的意念,此類案件突顯出父母對孩子生存權的觀念有待加強。

自殺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適時尋求幫助

政府有義務加強國人的家庭教育、婚姻教育及精神健康觀念的宣揚;除此之外,張司長提醒民眾殺子自殺絕對不是解決問題的方式,若是家庭產生經濟困難,可尋找親友、各地社會局或鄉鎮公所的協助,或是撥打1957福利諮詢專線求助;如果情緒有困擾或輕生念頭者,則撥打1995生命線、1980張老師或是0800-788-995安心專線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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