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固用說的?消保官介入要求改善

保固用說的?消保官介入要求改善

2012/10/8(2022/3/15 18:34更新)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臺北市政府法務局長蔡立文5日表示,LG公司(台灣樂金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於銷售液晶螢幕時,僅以口頭告知消費者保固範圍,卻未提供書面說明文件,因而產生消費爭議,經北市府消保官主動介入調查後,業者已承諾修改產品說明書,並修正官網公告。

蔡立文說明,日前臺北市有一消費者在光華商場購買LG液晶螢幕後,發現螢幕有一壞點,經向製造商LG公司請求保固時,公司卻拒絕換貨,並表示門市人員曾口頭告知只要壞點在5點以內,即屬於良品而無法換貨,民眾事後向北市消保官申訴。

蔡立文指出,LG以口頭方式告知保固條件,不僅未能明確保固範圍,且於發生爭議時亦難以舉證店員是否已先告知,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北市府除發函調查外,並促請該公司應以更透明之方式公告其壞點保固政策,使消費者選購液晶螢幕時,可以清楚比較各家廠商之保固條件,採取正確合理的消費行為。

蔡立文轉述該公司之說明,該公司目前已修改其官網內容,於液晶顯示器頁面揭示其壞點保固政策,且承諾修改產品說明書,預計於12月出貨之產品均可完成抽換,對於12月前出貨之產品,將另行放置加印之壞點保固說明卡。另外,於Yahoo購物中心及PChome等線上購物網站所販售之LG液晶螢幕產品,已加註壞點保固政策之說明,此外並印製6000份LCD壞點保固說明卡配發至各通路供消費者參閱,以使消費者購買該公司液晶螢幕時即得以清楚知悉保固條件,降低後續消費糾紛之發生。

主任消保官陳信誠表示,經市府介入後,該公司就爭議案件已經完成換貨給消費者,並承諾對於螢幕壞點發生保固爭議時,均會盡力協助消費者處理,市府將持續督促業者提供清楚、充分及正確之消費資訊,以確保消費者獲得完整資訊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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