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正確119救護 非緊急傷患需收費

建立正確119救護 非緊急傷患需收費

2012/6/30

(優活健康網記者杜宇喬/綜合報導)非緊急病患佔用緊急救護資源比例漸增,許多民眾不能分辨119救護的使用時機,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消防局擬訂「臺北市到院前緊急救護收費計畫」,除藉由宣導及輔導特殊個案,讓資源能被合理使用, 7月1日起,對於指定至「非急救責任醫院」或「急救責任醫院非急診」就醫之民眾將收取「緊急醫療運送費」,讓民眾建立正確使用救護車的概念,以保障真正緊急傷病患之權益。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消防局共同擬定「臺北市到院前緊急救護收費計畫」,今年7月1日起,當119救護人員碰到堅持至「非急救責任醫院」或「急救責任醫院非急診」就醫之民眾時,將先告知其已違反緊急傷病患送醫原則,必須收取1800元的「緊急醫療運送費」;臺北市政府緊急救護審核小組亦將定期開會檢討收費對象之標準,以求更加符合公平正義之原則。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曾於100年底的記者會中指出共有149位民眾1年內使用119救護車超過10次,合計使用了3370次,榜首更是高達88次!衛生局局表示為了解這些高使用者的真實狀況,已協請臺北市社區心理衛生中心、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及12區健康服務中心進行訪視,深入了解這些民眾的健康狀況與就醫需求,並宣導使用119救護車之正確觀念(拿藥、換藥或看門診可使用其他交通工具)。

經過衛生局數月的訪視及宣導,上述149位民眾今年1至5月使用119救護車之總次數為711次,與去年同期的1228次相較,下降約42%,顯示相關單位的積極介入及宣導有了成效,因此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消防局已共同製作宣導海報及短片,將於7月起在公共場所張貼播放,持續教育市民珍惜緊急救護資源之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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