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頭過期3年還賣!業者不顧民眾健康

罐頭過期3年還賣!業者不顧民眾健康

2011/12/29(2022/3/15 18:23更新)

最近發生多起食品過期卻依然在販賣的問題,讓民眾都相當憂心,28日臺南市衛生局與消保官展開黑心食品查緝行動,共稽查食品947件,63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6%。(圖:食品稽查,台南市衛生局提供)

稽查結果,發現未標示有效日期或日期標示不正確23件、超過有效日期食品38件、有效日期可輕易擦拭去除者2件,其中有不肖業者甚至販賣過期3年的罐頭食品,還與稽查人員發生爭執,顯然沒有將消費者的健康與權益放在眼裡。

衛生局除立即要求違規產品下架外,其餘將移請食品製造廠商所在地衛生單位進行後續處辦。此外也針對販賣廠商加強輔導,要求針對產品有效日期多加自我查核,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台南市衛生局林聖哲局長呼籲「遠離黑心食品,大家一起來」,提供選購原則供民眾參考,也提醒大家協助監督,如發現產品逾有效期限、標示不符規定,可利用檢舉專線0800-285-000通知本局,共同為食品衛生安全把關。

●遠離黑心食品選購原則:
1、避免貪便宜,購買價格過低的食品。
2、選購標示清楚的產品:有效日期,內容物、重量或容量、食品添加物、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產地、保存條件都要很清楚,無法辨識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的產品一定不要買。
3、選購有標章的食品,如健康食品標章、餐盒食品HACCP標章、GMP標章及CAS食品標章。
4、查看包裝是否完整,發現產品已拆封或有破損情形,就不要買。
5、食品開封時,如發現有異味或腐敗情形,就不要再吃。
6、不買來路不明的食品:注意購買後萬一有問題,能否找到販賣者負責。

記者及編輯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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