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用藥

乳癌治療積極用藥 癌末婦人獲重生

乳癌治療積極用藥 癌末婦人獲重生#積極用藥

一名年逾50歲的婦人,五年前經醫師診斷出罹患第二期乳癌後,雖經常規治療卻仍舊復發,再度治療時已轉移至其他器官甚至出現腹水及多樣癌末症狀。幸經醫師巧手及新藥物治療,該婦人目前不但仍在世,甚至於能親自參加獨生兒子的大喜之日。三軍總醫院血液腫瘤科 戴明燊醫師指出,乳癌是所有癌症中發生率最高也是治療選擇最多且預後最好的癌症;最主要的原因除了政府推動乳房篩檢有功外,乳房腫瘤的分子學研究及治療藥物的推陳出新亦功不可沒。戴醫師解釋,在乳癌治療上,除了最基本的手術及放射性治療外,尚需視患者本身腫瘤大小以及是否轉移,決定是否須採取化療。此外,醫師也會藉由細胞染色來辨識腫瘤細胞是否具有荷爾蒙受體(簡稱ER)以及第二型人類表皮生長因子接受體(簡稱HER2),決定於手術或化療後,接續使用荷爾蒙藥物或是標靶藥物。戴醫師表示,針對ER(+)型患者會使用傳統的抗動情激素(如泰莫西芬),或新型的芳香環抑制劑類藥物(如諾曼癌素等)作為主要治療用藥;兩者的差別在於,芳香環抑制劑可針對停經後患者本身具有ER(+)特徵與已有淋巴結轉移的高復發風險者,以及使用泰莫西芬後發生復發者,給予加強使用。但芳香環抑制劑只能使用於已停經者,針對尚未停經的乳癌婦女,可透過腎上腺素來抑制卵巢功能,形成假性停經,即可使用芳香環抑制劑治療,待治療週期結束後,仍可恢復卵巢功能。目前芳香環抑制劑又可分為類固醇及非類固醇兩大類,前者具有降低停經造成骨質疏鬆症及避免因使用荷爾蒙類藥物造成子宮內膜增生的副作用等好處。戴醫師強調,只要患者配合醫師治療,按時服藥及回院檢查,多數都可以把病情控制得很穩定,但少數屬於高復發風險的患者也別放棄機會,因為目前仍有許多新的藥物已知具有不錯的治療效果,只要不放棄治療機會,就算是乳癌晚期患者仍可以和疾病和平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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