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藥化粧品

國內無核准燙睫毛產品 含藥化粧品可開罰

國內無核准燙睫毛產品 含藥化粧品可開罰#含藥化粧品

(優活健康網記者杜宇喬/綜合報導)有關報載國內業者擅自供應「燙睫液」產品,甚至標上衛生署化粧品許可證號,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再次強調,我國未核准任何燙睫毛的產品,為確保消費使用安全,亦規定燙髮藥水(燙髮劑)僅限用於頭髮,不得作其他用途,請民眾切勿選購燙睫液產品、接受美容業者之燙睫毛服務,或自行將燙髮藥水用於燙睫毛。 燙髮藥水屬含藥化粧品,應通過查驗登記核准後始得製造及輸入販售,依據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之,業者未經許可擅自製造及輸入販售含藥化粧品,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而販售業者擅自將化粧品之標籤、仿單、包裝或容器等改變出售者,可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鍰。另外,為避免不當使用燙髮藥水可能導致傷害或產生副作用,我國亦有公告產品使用注意事項,包括禁止供作燙髮以外之用途。 澎湖縣衛生局提醒民眾,選購燙髮藥水時應檢視其標示是否完整清楚,切勿購買來源不明或標示不清之產品使用,澎湖縣政府衛生局對於化粧品管理,於平時即為民眾把關,採取不定期稽查抽驗上市產品安全之監測措施,並公布於衛生局網頁,除繼續加強稽查取締不法之化粧品外,亦請民眾協同監督檢舉非法,供民眾檢舉及諮詢。民眾如因購用之化粧品發現有不良品或不良反應發生時,可通報衛生署所建置「全國化粧品不良品通報系統」。

台北市衛生局抽驗染髮劑 半數不合格

台北市衛生局抽驗染髮劑 半數不合格#含藥化粧品

(優活健康網記者沈俐萱/綜合報導)染髮變色現在已成為年輕人變化外型、轉換心情的最佳選擇,但染髮劑多由化學成分組成,不當使用或不合格產品所引發的問題時有所聞。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針對轄內的造型髮廊、美髮材料行等,進行市售染髮劑品質檢驗,共抽驗15件產品,檢驗結果發現有8件不合格(53.3%),其中有2件涉未領有許可證字號,另有6件經檢驗發現染髮劑成分與行政院衛生署原核准內容不符。此外;抽驗之產品中有4件產品涉及標示違規。為確保安全使用染髮劑,避免可能產生副作用,行政院衛生署對染髮劑使用的成分、種類及含量訂有標準。依行政院衛生署公告「含藥化粧品基準表」中,化學成分「p-Phenylenediamine」、「o-Aminophenol」等列屬染髮劑成分,含有該表列成分的化粧品,屬「含藥化粧品」,需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向行政院衛生署申請查驗登記,取得許可證後,始得輸入或製造。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化粧品外盒包裝或容器必需顯著標示「產品名稱」,產品同時具外盒包裝及容器,應標示「製造廠名稱、地址(國產者)」、「進口商名稱、地址(輸入者)」、「內容物淨重或容量」、「用途」、「用法」、「批號或出廠日期」、「全成分」、「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許可證字號(含藥化粧品者)」等9項於外盒包裝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再次呼籲消費大眾,想要擁有美麗健康的髮色,購買染髮劑時一定要留意所使用之產品是否符合規定,且謹守「一不二要」原則:「不輕信誇大療效宣稱、要購買來源清楚產品、要認明完整中文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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