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誇大不實

化粧品非藥品 民眾選購務必睜大眼

化粧品非藥品 民眾選購務必睜大眼#誇大不實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化粧品不是藥品,無法治療或預防疾病,常見的不當宣稱包括治痘、去疤、消炎、殺菌、止痛、消脂、減肥、豐胸、排毒、改善橘皮組織等。民眾對於街坊鄰居推薦、銷售人員促銷、電視電台廣告或產品標示的內容應審慎判斷,以免損及自身權益或導致無法預期的傷害。依據化粧品管理條例第6條規定,化粧品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應依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之規定,分別刊載廠名、地址、品名、許可證或核准字號、成分、用途、用法、重量或容量、批號或出廠日期。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公告者,並應刊載保存方法以及保存期限。化粧品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者,應標示藥品名稱、含量及使用時注意事項,衛生局建議消費者購買時應選購依法標示完整之化粧品。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除提醒消費者,勿選購來源不明及標示不完整的化粧品,並將持續加強查緝標示不完整、誇大不實、宣稱療效之化粧品,以確保民眾使用化粧品安全及身體健康。

誇大不實廣告 宣稱減重效果違規占最多

誇大不實廣告 宣稱減重效果違規占最多#誇大不實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現代人普遍運動不足,易造成肥胖問題,民眾貪圖快速減肥,常會被坊間各種通路花招百出的廣告行銷手法所吸引。若想藉由標榜「不必忌口、不必運動,讓你躺著瘦!」或是宣稱能碎脂甩油,甚至以健康食品自居的產品速效減重,恐會瘦了荷包又傷身!據宜蘭縣衛生局統計,101年度共監控食品廣告2,242則,其中查獲141則涉及違規,並以宣稱瘦身、減重食品廣告違規最多佔55.32%。按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宣稱醫療效能之情形。違反者,一經查獲宣稱誇大不實、易生誤解屬實,將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如宣稱醫療效能,則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至其停止刊播為止。宜蘭縣衛生局呼籲,衛生署並未核可任何一種減肥瘦身食品,惟有均衡飲食搭配適當運動,循序漸進並持之以恆,才是達到理想體重的不二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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