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濕製品

米濕製品抽驗 4件不當使用防腐劑

米濕製品抽驗 4件不當使用防腐劑#米濕製品

(優活健康網實習記者顏佩瑩/綜合報導)臺北市政府衛生局6月底至各傳統市場、餐飲業者及製麵店等地點抽驗米濕製品,有4件結果不符規定,這次抽驗55件,其中1件米苔目、3件米粉不符規定,違規主因均為不當使用防腐劑,衛生局已令業者將產品下架不得販售。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米濕製品除年糕、蘿蔔糕及粉粿等可允許限量添加苯甲酸、己二烯酸外,其餘製品因屬國人主食,故不可添加任何防腐劑及殺菌劑。而這次在米粉中被驗出的丙酸,若食用過量可能引起喉嚨痛、腹痛、噁心、嘔吐等症狀。衛生局表示,若經衛生機關抽驗食品添加物不符規定,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罰鍰。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民眾購買時應多花一點時間注意產品是否冷藏販售、包裝是否完整、顏色及氣味是否有異常等,以確保產品的衛生與安全,烹調前用清水浸泡40分鐘,使防腐劑釋出,再將浸泡水丟棄,或於烹調時將鍋蓋打開使其揮發,以減少防腐劑的殘留量。

米濕製品抽驗結果 55件皆符合規定

米濕製品抽驗結果 55件皆符合規定#米濕製品

(優活健康網記者談雍雍/綜合報導)臺北市政府衛生局6月底至各傳統市場、麵攤及製麵店等地點抽驗米濕製品(米粉、粄條、米苔目、糕及粿類等),共計採樣55件產品,檢驗防腐劑(苯甲酸、己二烯酸、去水醋酸、丙酸)及過氧化氫等添加物,檢驗結果皆符合規定。本次抽驗55件米濕製品中,包含15件米粉、15件粄條(河粉、粿仔條)、15件米苔目及10件糕及粿類產品,其中去年不合格的廠商業者,今年產品追蹤抽驗結果均已符合規定,顯示源頭製造業者已逐步改善產品製程。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米濕製品除年糕、蘿蔔糕及粉粿等可允許限量添加苯甲酸、己二烯酸外(標準:1.0 g/kg以下),其餘製品(如:米粉、米苔目、粄條等)因屬國人主食,故不可添加任何防腐劑及殺菌劑,若經衛生機關抽驗不符規定,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處分製造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民眾於購買時應多花一點時間注意產品是否冷藏販售、包裝是否完整、顏色及氣味是否有異常等,以確保產品的衛生與安全,建議消費者可選用有包裝且標示完整之產品,並於烹調前用清水浸泡40分鐘,使防腐劑釋出,再將浸泡水丟棄,或於烹調時將鍋蓋打開使其揮發,以減少防腐劑的殘留量。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製作業者勿濫用食品添加物,應重視製作過程、環境衛生及自主管理情形,包括產品的品質衛生、人員、設備及環境衛生等,由於米濕製品屬高水活性產品,常溫下極易使微生物繁殖,故經生產後,於批發、零售或供麵店使用時,皆應儘可能冷藏保存於7℃以下,並採「先進先出」原則,以維持產品的新鮮與品質。

恐怖!米粉含過量防腐劑變「毒粉」 吃多恐傷肝腎

恐怖!米粉含過量防腐劑變「毒粉」 吃多恐傷肝腎#米濕製品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8月份至各傳統市場、麵攤及製麵店等地點抽驗米濕製品(米粉、米苔目、粄條、糕及粿類等),共計採樣55件產品,檢驗防腐劑(苯甲酸、己二烯酸、去水醋酸、丙酸)及過氧化氫等添加物,結果有4件不符規定,分別為1件米粉、3件粄條(含粿仔條),不合格率7.27%,違規主因都為不當使用防腐劑(苯甲酸、己二烯酸、去水醋酸),衛生局已令業者將產品下架不得販售。其中萬華三水街市場有攤販販售的「米粉」檢出苯甲酸高達5.19 kg/g,衛生局依據提供的原始來源進行追查,發現該處為鐵工廠並未製售米粉,再回頭稽查時,攤商不僅不交代來源,更拒絕於公文書上簽名,對於此違規攤商,予以處分3~15萬元罰鍰外,也將查明攤商登記資格,必要時予以撤照重懲。台北市衛生局表示,「米粉、米苔目、粄條」等米濕製品,屬於國人主食,不可添加任何防腐劑。而此次2件產品違規使用的苯甲酸俗稱安息香酸,容易與水蒸氣一起蒸發,進入人體後,大部分在 9~15 小時內,會被代謝而從尿中排出,在標準使用範圍內,不致對人體有害,但過量食入苯甲酸會刺激腸胃道引起胃痛,也會對肝、腎產生影響。依據世界衛生組織的聯合食品添加物專家委員會(JECFA)建議每日容許攝取量(ADI)是每人每天每公斤體重為5毫克,以60公斤成人計算,每天可接受上限為300毫克,若以攤商含有超量苯甲酸的米粉5.19 g/kg來估算,只要吃到57.8公克以上(約一碗米粉),即已超過每日攝取的安全上限。另外有攤商販售的美濃粄條違規使用去水醋酸,去水醋酸屬於防腐劑中毒性較強的一種,其作用可使產品保存更久,變得更 Q 更蓬鬆,又不會影響食物本身的風味,但依據規定去水醋酸只能用於乾酪、乳酪、奶油及人造奶油,且因過量添加會損傷肝、腎功能,故一般食品皆不准使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建議消費者,防腐劑大多為水溶性,烹調前可用清水浸泡40分鐘,使其釋出,再將浸泡水丟棄,以減少殘留量。

Men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