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春節長假 慢性病患可提前10天領藥

迎春節長假 慢性病患可提前10天領藥

2014/1/14(2022/3/15 18:48更新)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靜梅/綜合報導)過年放假,慢性病患用藥可不能放假!今年農曆春節假期長達6天,為避免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民眾用藥中斷,若上次處方箋的給藥屆滿(藥吃完)日期,落在春節期間1/30~2/4,可提前10天領藥(1/20)。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 可免藥品部分負擔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表示,「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是醫師開給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長期用藥的處方,且目前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效期,是依醫師實際處方給藥的日數計算,最多90天,並分次(月)調劑,每次給30天以內的用藥量,若每次給藥28天以上時,可免藥品部分負擔。

根據《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法》規定,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領藥的民眾,必須在上次給藥期間屆滿前10天內,才可以憑原處方箋再次領取下一個月的用藥,但健保署為因應103年春節假期,將放寬規定,提醒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患者,可提早10天領藥,安心過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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