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閱讀/死亡的權利?最後一哩路

樂閱讀/死亡的權利?最後一哩路

2013/6/4(2022/3/15 19:3更新)

我最要好的朋友,也是我高中的同學—阿琛,他人生的最後一哩路是我陪著走完的。阿琛過世的前兩年,被醫院診斷出罹患了肝癌,接著便開始一連串的折磨:腫瘤動脈栓塞就做了三次,還有口服的標靶化療藥物;在臨終前還接受了放射治療,處理因為癌細胞轉移至骨頭的疼痛;他更被醫師不知插了幾次管,引流身上因為腫瘤而聚積的體液。

每一次的治療,讓我看了都於心不忍,但覺得他真的不想死。因為即使他知道,治療都只為了爭取一些微不足道的時間,他也能夠坦然接受而不皺一下眉頭,喊一聲苦。尤其在他全身被癌細胞吞噬,骨頭疼痛難耐時,我詢問他是否要注射嗎啡止痛,他總是搖頭拒絕。我永遠都記得他的回答:「嗎啡打多了會上癮!」

即使有安寧照顧的醫護人員來關懷阿琛,迂迴或正面提醒他:「你將不久於人世」這件事,但是我相信,他始終沒有辦法接受,選擇用盡全身的氣力,和肝癌奮戰到最後一分一秒。

或許阿琛太年輕了,即使他知道一點成功的希望也沒有,仍然沒有放棄,在自己的最後一哩路上,作戰到氣力放盡,才由別人宣告失敗,畫下了一個辛苦的句點。相對於阿琛的情況,有人對於人生的最後一哩路,反而是不同的態度,即使知道自己並非像癌症末期病患那麼沒有希望,仍選擇另一種截然不同的方式來面對。二○○八年十二月十日,英國天空電視臺大膽播出向來備受爭議的「安樂死」影片,這是一部重病患者接受安樂死過程的紀錄片。

影片的主角是一名居住在英國北約克郡的五十九歲退休教授愛華特,由於罹患罕見重症運動神經元疾病,發病五個月後急速惡化,須靠呼吸器協助、吞嚥功能也漸損。愛華特不願忍受必須面對全身癱瘓、喪失語言能力的殘酷事實,不願成為活死人的他,於是決定自費約十四萬臺幣,前往瑞士安樂死公司請求協助自殺,他的愛妻瑪莉不忍心丈夫受病痛折磨,也支持他面對、正視死亡的決心。

做好心理準備的夫妻倆,在二○○六年九月二十六日當天,愛華特先深情的與結褵三十七年的妻子告別,不捨的他還多次對瑪莉說:「我愛妳、我好愛妳。」瑪莉也給他深深的吻別。在醫師的協助下,愛華特用特製的吸管喝下一杯飲料,在他喝的同時,牙齒啟動了吸管上的計時器,四十五分鐘後維生器就自動關閉,而他也有尊嚴的離開人世。

紀錄片是由加拿大籍的奧斯卡得主札瑞斯基執導,在取得安樂死公司的同意後,將愛華特接受安樂死的前後過程拍攝成《死亡的權利?》(Right to Die?)紀錄片。影片中,愛華特述說了自己的感受、選擇安樂死的原因以及堅持在離世前一刻不願讓兒女在場的理由。愛華特的遺孀瑪莉女士也表示,紀錄片是對丈夫一生的「最好獻禮」,他們毫不後悔做這樣的決定,去拍下這樣的紀錄片。

儘管愛華特希望透過這部影片,打破人們對死亡的禁忌,但播出後,由於「安樂死」在英國尚屬違法,立刻引發「反安樂死」的人士抗議。反對安樂死的人士表示,這無異是在推廣協助自殺,最後,播放的過程還遭到英國電視監管機構的介入。

愛華特的情形和阿琛不同,儘管在醫療體系和醫護人員眼裡,那些能夠救助他的呼吸器、鼻胃管是「有效醫療」,但是愛華特視之為洪水猛獸,是他沒有辦法承受的痛苦,所以在取得妻子的支持後,他坦然選擇了死亡的決定,主動請求別人終結自己的生命。

每位病患走完人生最後一哩路的過程與結果都不盡相同。我對於人要如何走完人生這最後一哩路沒有標準答案,我想說的是,尊重病人的自主權才是我們應該努力的目標。至於「尊重」是什麼,我想引用德國心理分析學家佛洛姆(Erich Fromm)的說法,他說:「尊重並不是懼怕和畏懼,它是指一種能力:他人是什麼樣子,我就照他的樣子來認識他,認知他獨特的個性。尊重的意義是我關懷另一個人,讓他依照他自己的本然去生長、去發展。因此,尊重意謂著我對他人沒有侵占剝奪的欲望。」

(本文作者/蘇上豪)
(摘自/開膛史/時報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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