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週就有1名兒童因受虐而死 家扶:學齡前受虐比例高

每週就有1名兒童因受虐而死 家扶:學齡前受虐比例高

2013/3/19(2022/3/15 18:44更新)

(優活健康網記者杜宇喬/綜合報導)近來新北市一名獨力撫養4歲幼子的未婚媽媽,因從事直銷無業績收入,積欠卡債又付不出房租,帶著兒子在租屋處燒炭身亡。她在遺書上寫著:「不忍心留下小孩子,只好把他一起帶走。」家扶基金會表示,根據101年度資料調查,每週就有1名兒童因為受虐而死亡,每個月都有父母剝奪基本生存權利的兒童,比例最高者為學齡前幼童。

家扶基金會表示,這名還來不及長大4歲的孩子,在媽媽經濟不堪負荷,卡債+房租,接踵而至的問題壓垮未婚媽媽養育孩子的生存能力,只好把孩子帶走,家扶基金會分析,幾乎每個月都會發生兒童因身體虐待致死的案件,這些無辜不幸死亡的幼童平均年齡不超過6歲。而這些兒虐案件多半發生在單親家庭、高風險家庭或是年紀輕的小爸媽,因為家庭功能欠缺與親職教育不足,又逢經濟壓力、情感衝突等因素,擅自決定了孩子的生存權利。

家扶基金會執行長何素秋表示,。孩子不能選擇他的家庭,攜子自殺源於經濟壓力者比率高達51%,且多伴隨有憂鬱症傾向。比對攜子自殺的受害者年齡層,比例最高者已由學齡前的嬰幼兒,轉變為國小學齡兒童。同時而學齡期的兒童少年,雖已漸漸懂事有自己的想法與主見,但仍處於依賴父母的年紀,因此面臨生死危機時,孩子可能無法自保,而遭父母加害身亡,成為父母的陪葬犧牲品。

家扶基金會董事長林柏榕對於無辜小生命的逝去,沉痛及遺憾的表示:今日未婚媽媽攜子燒炭2死新聞事件,僅是冰山的一角,我們期盼每一出生的孩子都能健康快樂成長,享有憲法賦予的生存權利。林柏榕董事長再次強調,「孩子擁有生存的權利,不應被剝奪!」,為人父母者應把孩子的生存權還給孩子,愛孩子就不該帶走他、傷害他!遇到生活困境的家庭可尋求社福團體協助,可撥打家扶專線提供相關諮詢及協助,或撥1957專線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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