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死因他殺列第5 婚姻衝突躍主因

兒少死因他殺列第5 婚姻衝突躍主因

2020/6/18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衛福部公布10大死因,1至14歲兒童死因,以事故傷害居首,其次是癌症、先天畸形染色體異常、流感,他殺則排名第5。根據統計,108年有24名0至17歲兒少因他殺死亡,其中有12人是遭家長殺害,比107年增加7人。

去年12童遭家長「殺子自殺」
衛福部保護司副司長郭彩榕表示,108年有24名0至17歲兒少因他殺死亡,其中9人遭兒虐致死、12人遭家長「殺子自殺」、3人遭他人(如保母、托育機構)不當對待。相較107年,有12名兒少遭他殺,總數增加12人;107年有6人遭兒虐致死、5人遭殺子自殺、1人遭不當對待。

郭彩榕指出,確實觀察到兒少因殺子自殺樣態死亡有增加,可能原因包含經濟因素、家長有精神困擾或疾病、另有一種樣態是婚姻衝突。婚姻衝突導致的殺子自殺較容易早期發現,社家署補助部分民間團體從事家事商談服務,協助夫妻改善溝通;保護司近期也與戶政單位溝通,希望戶政系統未來受理離婚、監護權轉換等業務時,能對家有幼兒的家庭多一些關懷。

加強教育家長尊重孩子生命權
郭彩榕表示,會持續加強教育,家長應尊重兒少的生命權,孩子不是父母的陪葬品;也會教導孩子要對家庭警訊有所察覺並自保。

台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劉淑瓊表示,殺子自殺與兒虐的被害者年齡組成不一樣,兒虐致死以年幼者居多,但殺子自殺的被害者年齡分布,從年幼到青少年都有。

對比2008年和2017年的研究發現,2008年殺子後自殺個案,部分與母親罹患產後憂鬱症、精神疾病有關,也有些是家庭困境,不捨孩子獨活;但在2017年發現,夫妻的情感因素也躍升原因之一,將孩子視為籌碼,以此要脅配偶不要離婚或要增加其負罪感。

孩子釋出求救訊息 校方應警覺
劉淑瓊呼籲,家長若遭遇婚姻問題,應向專業人員求助,如心理師、精神科醫師等,相關專業人員也應進一步追問個案的家庭狀況、有沒有年幼的孩子等。學校端也應介入關懷,通常殺子自殺的家庭狀況像一個悶燒鍋,孩子求助的方式比較不明顯,但一定都有跡可尋,學校端可以多觀察、介入,若孩子釋出求救訊息,如在臉書等社群有貼文等,應有所警覺。殺子自殺不是單純的兒童保護案件,需一併從自殺防治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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