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加劇,台大醫院教授這樣建議!

醫療糾紛加劇,台大醫院教授這樣建議!

2017/12/12
(優活健康網記者李嘉嘉/編輯整理)台大醫學院教授、前台大醫院副院長王明鉅昨日在臉書發文,提出對台灣醫療糾紛加劇建議改善方法,他在文中提到台灣醫師,是全世界正當專門職業中疑似犯罪與涉訟率最高的,每年大約1%;目前台灣每人每年平均看15次門診,手術共約150萬次,如再加上檢查、住院照顧,無論是護理師、藥師、醫檢師、放射師、呼吸治療師、住院醫師或是主治醫師,大家都太忙了。

王明鉅說,對於每年有這麼多醫師被告,無論病方是向檢察官提起告訴、自訴,或是民事求償,或者根本還沒告,只是向醫院投訴、向衛生局投訴,對於任何一個在線上執業醫師來說,從接到傳票之後,向檢察官報到,接受詢問說明清楚,就算最後不起訴處分,大概半年就過去了,如果家屬不服,那又是另一個半年。

他指出,醫療法82條許多立法委員們提出了修正案。只是這些修正案只能改變與修正病方提出訴訟之後的結果,沒辦法減少「被不斷投訴」及「被告」這個讓醫療人員最煩悶、灰心、沮喪甚至痛苦的狀況發生,只能讓事件不斷發生後,減少醫療方被傷害的嚴重程度而已。

在現在全民健保制度下,尤其是內、外、婦、兒、急、麻這些科別醫療人員們,是這個社會緊急與重症醫療能夠24小時365天持續運轉,一直撐持為整個社會服務最重要的醫療專科群。但正因他們常為著生死一線的病人努力與奮鬥,碰上病人醫療結果不好甚至死亡的機會,要比別科多得多,當然被告機會也大得多。所以如果這些人常常被告,然後一個個灰心喪志離開,絕對不是社會之福,他們是我們這個社會最珍貴的醫療資源。

在不能限制人民訴訟權利下,要減少醫療糾紛對於醫療人員的傷害,能做的只是不能讓他們太容易就被告,如果不能針對所有醫療糾紛訴訟程序限縮,那至少從限縮急重症科醫療人員的醫療糾紛訴訟程序開始,接下來再擴及所有區域醫院與醫學中心。而限縮其實也不是真正的限縮,只是與目前完全沒有限制,想告就告的方式有一點不同。

如果病方仍堅持要起訴,這是他的權利,但在訴訟前,由被委託但非醫界第三方,先和病方溝通,列出病方認為的爭議點,透過這些爭議點整理,病方可以審視有沒有道理,這時由消基會、醫改會與律師公會所組成的第三方,所提出來理性中立的各種建議才有可能被聽得進去。

最後他寫道,這些作法只是技術性手段,對於徹底解決醫療糾紛無效,根本之道是改變全民健保付保費吃到飽制度,所帶來的醫療資源浪費,如果每人每年平均門診次數可降到10次以下,不必修正任何法律,也不必增加任何限制。

台大醫學院教授、前台大醫院副院長/王明鉅 授權轉載於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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