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細胞轉移 最多可再活5年

癌細胞轉移 最多可再活5年

2016/7/22
(優活健康網記者徐平/綜合報導)當發生癌症骨轉移時,即定義為癌症末期,病患的療效會變差、存活期變短,經常引起劇烈疼痛,嚴重降低生活品質,脊椎轉移造成脊椎塌陷而壓迫到神經,造成半身癱瘓、大小便失禁,負重骨骼如下肢大腿骨或小腿骨的病理性骨折,則會使病人失去運動功能,而高血症,會導致病人的意識不清,造成病人有蝕骨痛,不得安眠,影響生活品質。

乳癌骨轉移 仍可活2至3年

癌症骨轉移若可早日診治,仍可大幅改善生活品質及功能,成大醫院核醫部放射性免疫分析科醫師李碧芳表示,且骨轉移不代表就是不治之症,許多病人仍然能夠存活數年之久,統計發現乳癌骨轉移後,平均仍有2-3年的存活期,存活5年的病患比率也可達到20%。

骨折整復固定 恢復行走功能

在治療上,主要仍依循目前的方式,包括化學治療,目標在維持骨骼功能,並防止骨骼遭到進一步破壞,手術治療主要針對發生在脊椎、股骨等部位的轉移,骨折的手術治療原則在切除腫瘤、骨折整復穩定固定、恢復行走功能及減輕疼痛,如尚未發生骨折,則以清除腫瘤為主要治療目標,局部癌症骨轉移尚可配合放射治療,可預防病理性骨折與脊髓壓迫。

二氯化镭Ra-223 延緩癌症移轉

除此之外,可針對骨質流失的問題做積極治療,延緩癌症骨轉移的進展,現有「二氯化镭Ra-223」放射性核醫治療藥物,對治療骨頭疼痛有正面效果,李碧芳醫師指出,2015年6月衛福部食藥署批准「鐳治骨」注射液,用於對荷爾蒙治療無效之骨轉移的攝護腺癌病患,藉由此藥物產生強效細胞毒殺性效果。

蝕骨細胞助療效 組織傷害降低

常見不良反應為腹瀉、噁心、嘔吐及血小板減少症,腫瘤環境包括成骨細胞和蝕骨細胞,蝕骨細胞會將老舊的物質移出去,亦促成其身體內療效,周圍正常組織受到的傷害可減至最低,現在治療藥物及技術不斷發展,其他癌症的骨轉移也會不斷出現新治療方法,應積極與醫師合作,可以謀得更多的成功治療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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