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販售安眠藥 如同賣毒品

網路販售安眠藥 如同賣毒品

2014/4/24

(優活健康網記者張瓊之/綜合報導)為保護民眾要用安全,日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並無核准網路、郵購及電視購物等非實體店面之通路販售,尤其是安眠藥具有成癮性,屬於管制藥品亦屬第三或第四級毒品。

若使用不當容易造成濫用及社會危害,非法販售者,恐涉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販賣毒品罪,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百萬元以下罰金。

藥品非商品 醫師需維護用藥安全

藥品不同於一般商品,尤其是安眠藥,須由醫師親自診治病人後,依其病情開立處方箋,避免應病人要求,以自費方式任意開立安眠藥,讓病人有轉賣圖利之機會,同時藥師亦應負起處方確認之責始得調劑供應,以維護病人用藥安全。

對此,南投縣政府衛生局呼籲民眾切勿為貪圖小利,以身試法,也提醒民眾如果有焦慮或睡眠障礙的情形,應找專科醫師看病,並依醫師的指示服用藥品,千萬不要自行上網購買來路不明藥品,以免受騙上當。

記者及編輯團隊

《優活健康網》有專業的記者及編輯團隊,內容整合醫學專業、健康生活乃至關係心理學等相關文章,致力為讀者提供最正確的健康認知與保健常識。

你可能還會想看
加 uho 好友
熱門話題
Men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