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抽驗精油化妝品 1件標示不全

新北抽驗精油化妝品 1件標示不全

2014/2/17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靜梅/綜合報導)新北市政府衛生局10月份針對美容美髮材料行、藥粧店、便利商店等地抽驗精油類相關化粧品10件,結果10項產品之「乙腈、苯、氯仿、1,4-環氧己烷、二氯甲烷、塑化劑、甲醇」含量皆符合規定,但有1件產品未標示全成分,不符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已移請製造廠所轄當地衛生局續辦。

新北市衛生局表示,抽驗10件商品中,其中1件「柔雅麗絲葡萄柚精油護髮精華液」外包裝未標示全成分,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6條規定;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6條規定,化粧品的標籤、仿單或包裝,應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之規定,詳細刊載廠名、地址、品名、許可證字號或核准字號、成分、用途、用法、重量或容量、批號或出廠日期,且應刊載保存方法和保存期限,否則可依同法第28條,處1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提醒消費者,在選購化粧品時,除了挑選適合自己的產品外,更要特別注意產品的來源、標籤、仿單或包裝上是否有完整標示品名、製造商或進口商的名稱及地址、全成分、用途、用法、重量或容量、批號或出廠日期;且產品外包裝也不宜有誇大不實或誇大療效等字句,確保自身權益。

化妝品中不宜添加化學成分

此外,衛生局提醒,化妝品中禁止添加乙腈、苯、氯仿、二氯甲烷、甲醇等化學成分;塑化劑、1,4-環氧己烷,若技術和製程中無法避免,應限量100ppm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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