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貴芬條款立院通過!再打醫護人員等吃三年牢飯

王貴芬條款立院通過!再打醫護人員等吃三年牢飯

2014/1/15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承璋/綜合報導)日前,蘆竹鄉代王貴芬掌摑護士事件引發各界譁然及指責,而被稱為「王貴芬條款」的醫療法「醫療暴力」罰責條款今天立院三讀通過,若未來再有民眾毆打醫護人員,將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希望能讓層出不窮的醫護人員遭毆打事件,能夠就此結束。

再打醫護人員 恐吃牢飯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指出,此次修法重點為保障病人就醫安全,針對任何人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致生危害醫療安全或其設施者,應移送該管檢察官偵辦。

另外,修法將第一線裁量權則交給警察,對執勤中醫事人員強暴、脅迫,足以妨害執行醫療業務者,警察若認為前述行為涉及刑事責任,應移送檢察官偵辦,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醫事司也呼籲,除修法通過能保障醫護人員人身安全之外,醫療機構也應持續落實本部宣導建立之五項防暴措施,門禁管制、警民連線、24小時保全人員、張貼反暴力海報,急診室之診療區與候診區作業空間應明顯區隔、巡邏箱與駐衛警之設置,並維持醫療動線之暢通及有效紓解病人壅塞,才能真正就此遏止醫護暴力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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