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周牛奶報告 食藥署列四大缺失

商周牛奶報告 食藥署列四大缺失

2013/11/24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承璋/綜合報導)商業週刊「牛奶駭人」事件,報告內容引發各界懷疑,更是槓上了政府食品藥物管理署,若是商周再交不出完整的報告內容將開罰,而食藥署也發新聞稿列出報告四大缺失,希望盡快補上。

食品藥物管理署指出,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0條規定,商業周刊於發布食品衛生檢驗資訊時,應同時公布檢驗方法、檢驗單位及結果判讀依據,該署並未刻意打壓該周刊,而是抱持公平公開之態度,要求該周刊應依法公布相關資訊,避免國人恐慌。針對該周刊所送資料,經該署審查結果文件尚未齊備如下:

1) 檢驗方法部分:
僅提供簡單檢驗流程,未提供檢驗方法依據(或確效資料)及檢驗設備等資訊。

2) 檢驗單位部分:
僅書寫陳良宇副教授,未提供檢驗之實驗室名稱及地址。

3) 結果判讀依據部分:
僅提供質譜資料庫名稱,未說明比對判定方式,且未提供結果判讀之質譜圖。

4)報告中檢附之總離子層析圖並未標示所對應之樣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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