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感染者險遭資遣 四步驟減少歧視

愛滋感染者險遭資遣 四步驟減少歧視

2013/11/22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靜梅/採訪報導)馬修在被公司得知是愛滋感染者時,曾想資遣他、後續又要他簽署自願離職書,並要求離職後不得對外透漏曾就職的公司。但當時馬修堅持不肯妥協,他知道一旦妥協、就成了範例,那只會讓公司和社會更無理對待與要求愛滋感染者,因此他決定用自己的工作能力來證明,感染者並不會造成生活和工作上的困擾,後來慢慢地讓公司接受。

愛滋和同性戀一樣,容易受到汙名與排擠,雖然相較10幾年前的社會氛圍,現在環境對於感染者已逐漸友善,但零歧視的社會仍有一大段路要走,愛滋感染馬修表示,愛滋和同性戀一樣,家長看其他家小孩是同性戀沒關係,但自己的兒女是卻不能接受;許多企業也表示支持愛滋公益,但當內部職員受到感染時卻不能接納。台灣愛滋病學會林錫勳理事長表示,可透過 「C.A.R.E」四步驟開始慢慢做起,建構友善的愛滋零歧視社會:

1)Compliance服藥順從:
患者要積極治療、降低疾病汙名化!醫學進步,目前已有許多抗病毒藥物不斷被研發出來,且現行的雞尾酒療法不再複雜,治療過程的副作用也得到改善。從101年國內規律服藥的人數統計顯示,有80%者目前測不到病毒量,及早治療更可降低感染風險達96%,因此呼籲感染者應積極治療,改善社會觀感。

2) Acceptance接納感染者:
越沒有感到屈辱(受到歧視)的感染者,其治療配合度增3倍。故大眾應了解到愛滋病目前已可良好控制,接納感染者、促動治療,創造雙贏局面。

3)Respect尊重人權:
《愛滋保障條例第四條規定》感染者之人格與合法權益應受尊重及保障,不得予以歧視,拒絕其就學、 就醫、就業、安養、居住或其他不公平的待遇。除了觀念的轉變外,也呼籲大眾尊重感染者權利的保障。此外,目前相關法律仍有許多對於感染者不平等的規範,未來也希望進一步達到平權與除罪的目標。

4)Employment保障工作權:
感染者的收入也是影響治療意願的因素之一,因此社會可從保障感染者工作權做起,成為鼓勵他們治療的正向力量,也進一步降低疾病傳散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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