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媽咪補助服務 孕婦乙型鏈球菌篩檢

孕媽咪補助服務 孕婦乙型鏈球菌篩檢

2012/11/18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衛生署自99年起即針對低收入戶提供乙型鏈球菌篩檢補助,為能讓更多懷孕婦女受惠,自今年4月15日起,國健局全面提供35至37週孕婦乙型鏈球菌篩檢補助,每位孕婦補助500元,但對經濟弱勢(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設籍山地原住民地區、離島偏遠地區)之孕婦,則不再收取差額。

乙型鏈球菌常出現在女性生殖系統內,孕婦生產時,很容易感染新生兒,除非免疫力低下,是不會引發症狀,但是在生產過程中,新生兒的免疫力非常薄弱,會在經過產道的時,會遭受該細菌感染,引發敗血症、腦膜炎、肺炎等病,致死率大約有10~20%。孕期在35~37周之間的孕婦,儘速檢驗以保護孩子安全,若是經過檢驗為帶菌者的孕婦,也不必驚慌,在進入產房待產時,會使用預防性的抗生素,來殺死產道的乙型鏈球菌,確保新生兒身體健康。

自101年4月15日正式施行「孕婦乙型鏈球菌篩檢補助對象擴大為本國孕婦:1.設籍中華民國國籍孕婦。2.補助對象為外國籍或大陸地區人民尚未設籍者,以其中華民國國籍配偶之戶籍地為準。篩檢時程:1.孕婦於懷孕滿35週至37週前,搭配第7次至第9次產檢,任擇1次提供GBS篩檢。2.若因早產現象而住院之孕婦,其GBS篩檢時程不受上述之限制,得經由醫師專業處置提前提供孕婦GBS篩檢。3.新住民懷孕婦女未納健保產前檢查補助計畫」備齊戶口謄本或戶口名簿正本或居留證或旅行證正本等證明文件,至所在地之鄉鎮市區衛生所提出申請。

採自願申請參加方式,為健保特約孕婦產檢之醫療機構(含醫院、診所及助產所),且醫師應有登記執業之婦產科醫師或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如其為助產所,應有登記執業之專任助產人員。孕婦GBS篩檢服務,每案補助500元。實際收費高於補助金額者,須對民眾作合理說明,並獲得民眾接受,始得收取差額。經濟弱勢(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設籍山地原住民地區、離島偏遠地區)之孕婦GBS服務,不得再收取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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