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性紋身務必三思,以免日後加倍痛苦

永久性紋身務必三思,以免日後加倍痛苦

2006/1/1

紋身可以說是最古老的身體藝術,而且是跨越種族及地域。在西方,紋身經歷了尊貴、卑賤、效忠、抗議、叛逆等不同時期,近十年來則成為極為普及的裝飾。也許仍有些標榜自我,但追隨流行的層面居多。據估計,光在美國就有上千萬人有紋身。

臺灣流行向來不落人後,紋身也有逐漸增多的現象,然而傳統上紋身在東方被視為罪犯、幫派的象徵,因此在門診常見到因一時好奇,或是在軍中或學校,受到同儕壓力接受紋身,之後後悔,或在家長「脅迫」下,而尋求去除紋身。此外,臺灣特有的紋眉、紋眼線的風氣,也造就不少日後要求洗眉、洗眼線的患者。

紋身的目的,原本即在留下永恆的記錄,因此要去除紋身,也格外的麻煩。

◆去除紋身的方法?
在雷射發明前,切除或是燒灼是較常使用的方式。

◆切除:
切除的確是最有效的方式,但多數的紋身往往範圍廣泛,若不是分批切除,就是要另外由大腿或其它部位取皮來補,再不然就是以組織擴張術,將紋身周圍皮膚以水袋慢慢撐大,再以這多出來的皮膚覆蓋傷口。然而不論何種方式的切除,都難免造成疤痕

◆補皮:
其中補皮算是最快的處理方式,然而除了原本紋身處疤痕外,又在取皮處造成新的疤痕,往往患者難以接受。至於其他手術方式,則耗時數月。

◆燒灼:
燒灼是另一種常用的方式,事實上許多患者在就醫前就已嘗試用香、煙頭,或是燙髮液自行處理,而紋身師傅也常以單寧酸、硝酸、石碳酸或其他化學物質以再紋身的方式,讓這些燒灼液進入而破壞皮膚。另外則有人採用冷凍治療方式,或磨皮方式。

◆搓洗皮膚:
還有一種古老方式則是以鹽巴搓洗皮膚至發紅、出血,而後靜待紋身染料隨皮膚發炎滲出液排出。這些不同方式的處理,雖可有一定的效果,但成效及副作用常難以有效控制,因此醫療上並不常使用。

◆雷射:
雷射去除紋身,可以說是目前唯一在醫療上普遍採用的治療方式。雷射治療的原理是藉雷射光將皮膚內的色素顆粒震碎,一方面較小的色素顆粒呈色較不明顯,再一方面這些色素顆粒可由體內淋巴循環而排除。

雷射除紋身雖然可說是最佳的處理紋身的方式,但仍有潛在的問題。首先雷射強調的是專一性破壞,換言之,不同顏色的紋身常需要不同的雷射來處理,傳統紋身多半是藍黑色,但在專業紋身則使用各式各樣的色彩。

現有的紅寶石、石榴雷射對藍黑色紋身處理效果最佳,而染料雷射則在處理紅色及黃色的紋身,至於綠色紋身則要靠紫翠玉雷射。價格昂貴是雷射的另一大缺點,一片巴掌大的紋身,一次花上2、3萬元是很正常的收費,至於要達到廣告上一樣的效果,除了靠些運氣外,最主要還市要多次治療。至於需要幾次的治療,則要看紋身的濃度、深度、時間、顏色而定。

最近的一篇報導則粗略估計專業紋身一般要6~12次治療,而每次間隔至少也要6~8週,至於一般的紋眉、紋眼線、紋唇線,則需1~4次的治療。因此除了有錢外,還要有足夠的耐性。

許多醫療糾紛,即肇因於醫師未及早告知患者需多次的治療,而由於雷射治療多半以點計算,術前往往低估紋身的範圍,而導致收費常比預估為高。此外雷射雖是目前去除紋身最佳方式,但仍有未盡理想之處。首先即使經多次處理,常仍隱約可見原先的圖樣,尤其當患者在接受雷射治療前已用其它方法處理,造成疤痕,即使再用雷射處理,效果也常打折扣。

此外雷射處理過的部位,仍常有皮膚質地及紋理的改變,及短暫的變黑及變白現象,要作到完全不著痕跡並不可能。紋身與在身體穿洞,都是屬於侵入性的小手術,同樣有著感染、過敏的問題,雖然曾有醫界同仁主張將其視為醫療行為加以管制,但並未成功。

紋身與身體穿洞相比,其實如果作好消毒工作,真正的風險並不算高,問題在部份從事紋身的人員,對基本的消毒常識也十分缺乏,但如果紋身真要在醫療院所才能執行,一時之間恐怕也會成為醫療奇觀。不過紋身在醫療上的確偶有使用的價值,例如乳暈重建,或是遮掩白斑,而以目前美容醫學以顧客為導向,儘量提供顧客所需要的服務的趨勢,說不定不久真會有診所提供紋身的服務。到那時消費者不再擔心被不潔的針頭感染,但費用恐怕也將水漲船高。

追求流行,本是人之天性,但既是流行,就有退流行的一日。目前市面上有許多暫時紋身,或稱紋身貼紙可供選擇,至於永久性紋身,還是三思而後行。

記者及編輯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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